昨日,我市召開供熱計量改革暨今冬供熱工作會議,要求在距采暖期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加緊開展供熱準備工作,確保11月1日前市區供熱準備全部就緒,11月15日零時準時供暖。
會議指出,供熱供暖是一項民生工程,關系百姓冷暖,關系千家萬戶。現在距采暖期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搶抓時間,全面做好供熱準備工作,實現原有供熱區域保證完善,新增供熱面積全面覆蓋的目標。各供熱企業要對各自的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檢修,要不等不靠,主動上門服務,切實把供熱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確保讓廣大居民過一個溫暖、舒適的冬天。
會議要求,今年我市完成了460萬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新竣工的建筑全部具備了熱計量收費條件。從這個采暖季開始,凡是具備熱計量收費的建筑,要全部實現按用熱量收費。供熱企業是熱計量收費的實施主體,要嚴格按照我市出臺的供熱計量收費實施意見和價格收費。在此基礎上,各供熱企業要挖潛增效,采取技改、強化管理等措施,努力降低消耗、提高熱效率、擴大供熱能力。
供熱計量改革是促進建筑節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會議要求,今后供熱計量工作,要實現“三個同步”,即:新建建筑工程建設與供熱計量設施安裝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戶供熱計量改造與節能改造同步、供熱計量裝置安裝與供熱計量收費同步。同時,要加強規劃、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驗收、質量監督和銷售等環節的監管,確保新建建筑達到建筑節能標準和計量收費要求。凡達不到要求的項目,不得通過施工圖審查,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建筑質量監督部門要將新建建筑安裝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列入強制性驗收范圍,對不符合供熱計量要求的新建項目,一律不予竣工驗收備案。凡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不同步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的,不能通過驗收,更不能撥付中央獎勵資金。
同時,供熱企業要按照《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要求,下大力抓好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的選型、購置、維護、管理以及計量收費。新建建筑凡是具備供熱計量收費條件的,供熱企業必須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對未依法安裝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的新建建筑,供熱企業一律不予供熱。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栗進路主持會議,市委常委、副市長王大虎出席會議并講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