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寶華/報道
昨日下午,長春市市政公用局召開2010-2011年度采暖期盤點和 2011“暖房子”工程計劃的新聞通報會。據悉,2010-2011年度長春市的采暖期供熱整體運行平穩。此外根據氣象部門預測,2011年4月11日至15日室外日平均氣溫為零上8攝氏度以上,不需要延長供熱期。因此,截至2011年4月10日24時,本采暖期正式結束。
關鍵詞:城區供熱
去年供熱投訴同比有所下降
據長春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長任曉強介紹,去年長春市通過實施“暖房子”工程,供熱保障能力明顯增強。本采暖期首日開栓率達到97%,創歷史最好水平,特別是通過市政公用綜合監管系統平臺的在線監測,共受理供熱投訴(工單)10827件,咨詢5038件,比去年同期的供熱投訴(工單)14662件減少3835件,環比下降26個百分點;重復率2.8%;反饋率100%。各城區、開發區根據居民申請進行室溫檢測1397件,其中不達標1009件,不達標總數占總檢測量的72%。
2010年長春市“暖房子”工程取得顯著成果,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方面“暖房子”工程中進行熱計量和節能改造的朝陽區東田社區793宿舍、二道區吉盛小區、南關區鑫鵬花園等,居民室溫平均提升3-5攝氏度,居民非常滿意,從2009-2010年度采暖期的投訴集中區域變為零投訴區域。
關鍵詞:供熱管理
熱計量收費小區近期將結算熱費
“本采暖期長春市供熱管理工作進行大膽創新,重點突出了七個‘首次’和兩個‘加強’,即:首次實行彈性供熱、首次開展供熱“大走
訪”活動、首次實施在線監測、首次設立局長接待日、首次實施熱計量收費、首次實行供熱特許經營、首次進行供熱行業風險評估;加強市、區兩級管理體制建設,加強對供熱企業監管。”任曉強說,長春市從2010年10月23日零時開栓供熱,提前2天進入采暖期,這是長春市首次根據天氣變化實行彈性供熱。從10月中旬開始至23日零時正式提前開栓供熱前,已有49家企業4797萬平方米提前開栓供熱。23日首日開栓率達到97%,為歷史最高。
去年10月9日,市發改委和公用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制定居民住宅供熱計量試行價格的通知》,同時召集相關供熱企業及熱計量項目單位,部署對長春市部分小區實行熱計量收費工作。目前方正家園、錦繡東南等15個住宅小區列為首批熱計量收費小區,現正在進行能源統計工作,近期將按照文件規定結算熱費。
關鍵詞:管網改造
將對供熱企業進行信譽評價
任曉強表示,今年重點是大力抓好熱源建設,年內新增集中供熱能力2735噸,緩解熱源能力不足的現狀;并網改造分散采暖鍋爐房400座;改造集中供熱管網及二次網450公里;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其中配套實施熱計量改造390萬平方米。繼續加大供熱監管力度,2011年對全部集中供熱熱源、50%換熱站、300戶熱用戶進行實時監測。
建立長春市供熱企業信譽評價制度,將供熱企業信譽評價作為完善供熱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預計該制度會在“五一”前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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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有2次不達標記錄
按一個月供熱不達標退費
■記者 宋寶華/報道
本報訊 對于采暖期內室溫不達標,當采暖期結束,該去哪解決的問題。昨日,長春市供熱辦的相關負責人對此作出了解釋。
據介紹,采暖期退費主要依據室溫檢測記錄,采暖期內,住宅主要居室(臥室、客廳)溫度在18℃(含18℃)以上為合格,低于18℃為不合格,退還采暖費計算金額的80%。每月通過室溫檢測報告、現場檢查報告有兩次供熱不達標記錄,即按一個月供熱不達標退費。退費標準,根據室溫檢測記錄確定不達標時間,退費比例為當月熱費的80%。
退費方式由供熱單位進行室溫檢測的,直接持檢測記錄到供熱單位退費;由區供熱管理部門進行室溫檢測的,到區供熱管理部門領取退費裁定書,憑退費裁定書到供熱單位領取退費。對于供熱單位不退費處理辦法,供熱單位不按規定退費,居民用戶可憑有效測溫手里記錄和區供熱主管部門退費裁定書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編輯:侯曉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