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節約能源,保護環境,促進生產,方便人民生活,加速發展我國城市集中供熱事業,提高集中供熱工程設計水平,特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于以熱電廠或區域鍋爐房為熱源熱泵新建或改建的城市熱力網管道、中斷泵站和用戶熱力站等工藝系統設計。其它型式熱源的城市熱力網設計可參考本規范。
供熱介質設計參數適用范圍:
一、熱水熱力網壓力小于或等于2.5MPa,溫度小于或等于200°C;
二、蒸汽熱力網壓力小于等于1.6MPa, 溫度小于或等于350°C。
第1.0.3條 城市熱力網設計應符合城市規劃,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并注意美觀。
第1.0.4條 城市熱力網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在地震、濕陷性黃土、膨脹土等地區進行排水和煤氣熱力網工程設計時,尚應遵守現行的《室外給水排水和煤氣熱力工程抗震設計規范》TI32,《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規范》TJ25,《膨脹土地區建筑技術規范》GBJ112以及國家和有關專業部門頒發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第二章 耗熱量
第一節 熱負荷
第2.1.1條 熱力網支線及用戶熱力站設計時,采暖、通風、空調及生活熱水熱負荷,應采用經核實的建筑物設計熱負荷。
第2.1.2條 沒有建筑物設計熱負荷資料時,或熱力網初步設計階段,民用建筑的采暖、通風、空調及生活熱水熱負荷,可按下列方法計算:
一、采暖熱負荷
Qn=q·A10-3 (2.1.2-1)
式中:Qn-采暖熱負荷,kw;
q-采暖熱指標,W/m,可按表2.1.2-1取用;
A-采暖建筑物的建筑面積,m2。
采暖熱指標推薦值 表2.1..2-1
建筑物類型 住宅 居住區
綜合
學校
辦公 醫院
托幼
旅館 商店 食堂餐廳 影劇院 大禮堂
體育館
熱指標
(W/m2) 58-64 60-67 60-80 65-80 60-70 65-80 115-140 95-115 115-165
注:熱指標中包括約5%的管網損失在內。
二、通風、空調冬季新風加熱熱負荷
Qtk=k1Q`n (2.1.2-2)
式中:Qtk-通風、空調新風加熱熱負荷,KW;
Q`n-通風、空調建筑物的采暖熱負荷,KW;
k1-計算建筑物通風、空調新風加熱熱負荷的系數,可取0.3-0.5.
三、采暖期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
Qsp=0.001163(mv(tr-t1))/T (2.1.2-3)
式中:Qsp-采暖期間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KW;
m--用熱水單位數(住宅為人數,公共建筑為每日人次數,床位數等);
v --用熱水單位每日熱水量,L/d,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J15選用;
tr--生活熱水溫度°C,按熱水用量標準中規定的溫度取用;
t1--冷水計計算溫度,取最低月平均水溫,°C,無資料時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
范》GBJ15取用。
T-每日供水小時數,住宅、旅館、醫院等一般取24h。
計算居住區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時可按下式計算:
Qsp·j=qsA10-3 (2.1.2-4)
式中:Qsp·j-居住區采暖期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kw;
qs-居住區生活熱水熱指標,當無實際統計資料時,可按表2.1.2-2取用;
A-居住區的總建筑面積,㎡。
四、生活熱水最大熱負荷
Qsmax=k2Qsp (2.1.2-4)
式中:Qsmax--生活熱水最大熱負荷,KW;
Qsp--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kw;
k2--小時變化系數,根據用水單位數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J15規定取用。
居住區采暖期生活熱水熱指標 表2.1.2-2
用水設備 熱指標(W/m2)
住宅無生活設備,只對公共建筑供熱水時 2.5-3
全部住宅有浴盆并供給生活熱水時 15-20
注:冷水溫度較高時采用較小值,冷水溫度較低時采用較大值; 熱指標中已包括約10%的
管網熱損失在內。
第2.1.3條 生產工藝最大熱負荷和凝結水回收率應采用工藝系統的設計數據。計算熱力網最大生產工藝熱負荷時,應取用經各工業企業核實的最大熱負荷之和乘以同時系數之值。同時系數可取0.7-0.9。
第2.1.4條 沒有工業建筑采暖,通風、空調、生活熱水及生產工藝熱負荷的設計資料時,對于現有企業應采用生產建筑和生產工藝的實際耗熱數據,并考慮今后可能的變化。對于資料或實際耗熱定額計算。
第2.1.5條 計算熱力網熱負荷時,生活熱水熱負荷按下列規定取用:
一、干線采用采暖期生活熱平均熱負荷;
二、支線當用戶全部有儲水箱時,采用采暖期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當用戶無儲水箱時,采用
采暖期生活熱水最大熱負荷。
第二節 年耗熱量
第2.2.1條 采暖平均熱負荷和采暖期通風、空調平均熱負荷應按下列方法計算:
一、采暖平均熱負荷
Qnp=Qn(tn-tp)/( tn-twn) (2.2.1-1)
式中:Qnp-采暖平均熱負荷,KW;
Qn -采暖設計熱負荷,kw;
tn-室內設計溫度,°C,可取18°C;
tp-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C;
twn-采暖室外計算溫度,°C。
二、采暖期通風、空調平均熱負荷
Qtkp=Qtk(tn-tp)/( tn-twtk) (2.2.1-2)
式中:Qtkp-采暖期通風或空調平均熱負荷,KW;
Qtk-采暖期通風或空調設計熱負荷,kw;
tn-通風或空調建筑的室內設計溫度,°C;
tp-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C;
twtk-冬季通風或空調室外計算溫度,°C。
第2.2.2條 非采暖期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應按下式計算:
Qspx=Qsp(tr-tlx)/( tr-tl) (2.2.2)
式中:Qspx-非采暖期生活平均熱負荷,KW;
Qtk-采暖期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kw;
tr-生活熱水設計溫度,°C;
tlx-夏季冷水溫度(非采暖期平均水溫),°C;
tl-冬季冷水溫度(采暖期平均水溫),°C。
第2.2.3條 民用建筑的全年耗熱量應按下列方法計算。
一、采暖全年耗熱量
Qnn=0.0864Qnpn (2.2.3-1)
式中:Qnn-采暖全年耗熱量,GJ
Qnp-采暖平均熱負荷,KW;
n-采暖期天數。
二、通風或空調全年耗熱量
Qntk=0.0036ZQtkpn (2.2.3-2)
式中:Qntk-通風或空調全年耗熱量,GJ;
Qtkp-通風或空調平均熱負荷,kw;
Z-采暖期內通風、空調裝置每日平均運行小時數,h;
n-采暖期天數。
三、生活熱水全年耗熱量
Qns=0.0864[Qsp+Qspx(350-n)] (2.2.3-3)
式中:Qns-生活熱水全年耗熱量,GJ;
Qsp-采暖期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KW;
Qspx-非采暖期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KW;
n-采暖期天數。
第2.2.4條 生產工藝熱負荷的全年耗熱量應根據運行天數,晝夜工作班數和各季節熱耗不同等因素進行計算。
第2.2.5條 當熱力網由多種熱源供熱,對各熱源的負荷分配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時,應繪制延續時間圖。各個熱源的年供熱量由熱負荷延續時間圖確定。
第三章 供熱介質
第一節 供熱介質選擇
第3.1.1條 對民用建筑物采暖、通風、空調及生活熱水熱負荷供熱的城市熱力網宜采用水作供熱介質。
第3.1.2條 同時對生產工藝、采暖、通風、空調生活熱水熱負荷的城市熱力網供熱介質按下列原則確定。
一、當生產工藝熱負荷為主要負荷,且必須采用蒸汽供熱時,應采用蒸汽作供熱介質;
二、當以水為供熱介質能夠滿足生產工藝需要(包括在用戶處轉換為蒸汽),且技術經濟合理
時,宜采用水作供熱介質;
三、當采暖、通風、空調熱負荷為主要負荷,生產工藝又必須采用蒸汽供熱,經技術經濟比較
合理時,可采用水和蒸汽兩種供熱介質;
第二節 供熱介質參數
第3.2.1條 熱水熱力網最佳設計供、回水溫度,應結合具體工程條件,考慮熱源管網、戶內系統等方面的因素,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確定。
第3.2.2條 當不具備確定最佳供、回水溫度的技術經濟比較條件時,熱水熱力網供、回水溫度可以按以下的原則確定:
一、以熱電廠為熱源時,設計供水溫度可取110-150°C,回水溫度約70°C。采用一級加熱供
水溫度取較小值;采用二級加熱(包括串聯尖峰鍋爐)取較大值;
二、區域鍋爐房為熱源,供熱規模較小時,采用95-70°C°C的水溫,供熱規模較大時,在技
術經濟合理的條件下應采用較高的供水溫度;
三、區域鍋爐房與熱電廠聯網運行時,應采用以熱電廠為熱源的熱力網最供、回水溫度。
第3.2.3條 以熱電廠為熱源的城市熱力網,在非采暖期,當技術經濟合理時,宜發展制冷熱負
荷。此時供熱介質的參數,應根據制冷機組的技術要求確定。
第三節 水質標準
第3.3.1條 以熱電廠為熱源的城市熱水熱力網,補給水水質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溶解氧小于或等于0.1mg/L;
二、總硬度小于或等于0.7mg-N/L
三、懸浮物小于或等于5mg/L;
四、PH(25°C)7-8.5 注:
(1)閉式熱水熱力網允許采用鍋爐排污水作為補給水,PH(25°C)值可大于8.5;
(2)當供熱系統中沒有熱水鍋爐時,第二款的規定可按碳酸鹽硬度執行。
第3.3.2條 以區域鍋爐房為熱源的城市熱水熱力網,補給水采用爐外化學處理時,其水質應條符合第3.3.1條的規定;當熱力網設計供水溫度等于或小于95°C時,或采用爐內加藥處理,補給水水質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總硬度 小于或等于6mg-N/L;
二、懸浮物 小于或等于20mg/L;
三、PH(25°C)大于7。
第3.3.3條 開式熱水熱力網補給水質量除應符合第3.3.1條的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再生《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要求。
第3.3.4條 城市蒸汽熱力網,由用戶熱力站返回熱源的凝結水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總硬度 小于或等于50ug-N/L;
二、含鐵量 小于或等于0.5mg/L;
三、含油量 小于或等于10mg/L.
第四節 補水率及凝結水回收率
第3.4.1條 閉式熱水熱力網的補水率,不宜大于總循環水量的1%。
第3.4.2條 蒸汽熱力網中,采用間接加熱的熱負荷,其凝結水回收率不應小于80%.
第四章 熱力網型式
第4.0.1條 熱水熱力網宜采用閉式雙管制。
第4.0.2條 以熱電廠為熱源的熱水熱力網,同時有生產工藝,采暖、通風、空調、生活熱水多種熱負荷,在生產工藝熱負荷與采暖熱負荷所需供熱介質參數相差較大,或季節性熱負荷占總熱負荷比例較大,且技術經濟合理時,可采用閉式多管制。
第4.0.3條 當熱水熱力網滿足下列條件,且技術經濟合理時,可采用開式熱力網: 一、具有水處理費用較低的補給水源; 二、具有與生活熱水熱負荷相適應的廉價低位能熱源。
第4.0.4條 開式熱水熱力網在熱水熱負荷足夠大,且技術比例較大,技術經濟合理時,可采用雙管或多管制;
第4.0.5條 蒸汽熱力網的蒸汽管道,宜采用單管制。當符合下列情況可采用雙管或多管制:
一、當各用戶間所需蒸汽參數相差較大,或季節性熱負荷占總負荷比例較大,技術經濟合理
時,可采用雙管或多管制;
二、當用戶按規劃分期建設時,可采用雙管或多管,隨熱負荷的發展分期建設。
第4.0.6條 蒸汽熱力網是否設置凝結水管道,應根據用戶凝結水質量、回水率、凝結水管道,應根據凝結水質量、回水率、凝結水管網投資等因素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確定,當不設置凝結水管時,應在用戶內對凝結水及其熱量充分利用。
第4.0.7條 蒸汽熱力網設有凝結水管時,用戶熱力站應設凝結水箱,用水泵將凝結水送回熱源。熱水網凝結水管設計時,應采取措施保證任何時候凝結水管設計時,應采用措施保證任何時候凝結水管都充滿水。
第4.0.8條 自熱源向同一方向引出的長度超過3km的干線之間,宜設連通管線。連通管應設在干線中部,同時可作為輸配干線使用。 連通管線應按熱負荷較大干線切除故障段后,其余熱負荷的70%計
算;對于只供發民用建筑用熱的管網,可只按其余采暖熱負荷的70%計算。
第4.0.9條 當城市由兩個或多個熱源供熱時,各熱源熱力網干線宜連通;技術經濟合理時,熱力網干線可連接成環狀管網。
第4.0.10條 對供熱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戶,有條件時應由兩個熱源供熱,或者設自備熱源。
第五章 供熱調節
第5.0.1條 對于只有單一采暖熱負荷的熱水熱力網,應根據室外溫度的變化進行中央質調節或中央質--量調節。
第5.0.2條 當熱水熱力網有采暖、通風、空調、生活熱水多種熱負荷時,應按采暖熱負荷進行中央調節,并保證運行水溫能滿足不同熱負荷的需要,同時根據各種熱負荷的用熱要求在用戶處進行輔助的局部量調節。 對有生活熱水熱負荷的熱水熱力網,在按采暖熱負荷進行中央調節時,應保證:閉式熱力網任何時候供水溫度不低于70°C;開式熱力網任何時候供水溫度不低于60°C。當生活熱水溫度可以低于60°C的標準時,上述規定的溫度可相應降低。
第5.0.3條 供給生產工藝熱負荷用熱的熱力網,采用局部調節。
第六章 水力計算
第一節 設計流量
第6.1.1條 采暖熱負荷熱水熱力網設計流量應按下式計算:
Gn=3.6 [Qn/c(t1-t2)] (6.1.1)
式中:Gn-采暖熱負荷熱力網設計流量,(T/h);
Qn-采暖熱負荷,KW;
C-水的比熱容,KJ/Kg·°C,可取C=4.1868KJ/Kg·°C
t1-采暖室外計算溫度下的熱力網供水溫度,°C;
t2-采暖室外計算溫度下的熱力網采暖系統回水溫度, °C。
第6.1.2條 通風、空調熱負荷熱水熱力網設計流量應按下式計算:
Gtk=3.6Qtk/c(t1t-t2t) (6.1.2)
式中:Gtk-通風、空調熱負荷熱力網設計流量,(T/h);
Qtk-通風、空調熱負荷,KW;
C-水的比熱容,KJ/Kg·°C,可取C=4.1868KJ/Kg·°C
t1t-冬季通風、空調相應室外計算溫度下的熱力網供水溫度,°C;
t2t-冬季通風、空調相應室外計算溫度下的熱力網采暖系統回水溫度, °C。
第6.1.3條 閉式熱力網生活熱水熱負荷熱力網設計流量,應根據用戶加熱器的連接方式按下列方法計算:
一、與采暖系統并聯連接
1、平均流量
Gsp=3.6Qsp/c(t`1-t`2) (6.1.3-1)
式中:Gsp--生活熱水熱負荷熱力網設計流量,(T/h);
Qn--采暖期生活平均熱負荷,KW;
C--水的比熱容,KJ/Kg·°C,可取C=4.1868KJ/Kg·°C
t`1 --閉式熱力網采暖開始時的供水溫度,°C;
t`2--生活熱水加熱器上相應的回水溫度, °C。
2、最大流量
Gs·max=3.6Qs·max/c(t`1-t`2) (6.1.3-2)
式中:Gs·max--生活熱水熱負荷熱力網最大流量,(T/h);
Qs·max--采暖期生活熱水最大熱負荷,KW;
C--水的比熱容,KJ/Kg·°C,可取C=4.1868KJ/Kg·°C
t`1 --閉式熱力網采暖開始時的供水溫度,°C;
t`2--生活熱水加熱器相應的回水溫度, °C,可取30-40°C。二、與采暖系統兩級串聯或兩級混合連接
1、平均流量
Gsp=3.6[Qsp/c(t`1-θ2)]·[( tr-tlr)/(tr-tl)] (6.1.3-3)
式中:Gsp--生活熱水熱負荷熱力網平均流量,(T/h);
Qsp--采暖期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KW;
C--水的比熱容,KJ/Kg·°C,可取C=4.1868KJ/Kg·°C
t`1 --閉式熱力網采暖開始時的供水溫度,°C;
θ2--采暖期開始時采暖期系統回水溫度,對于間接連接采暖系統為采暖加熱器熱
力網側出口水溫, °C;
tr--生活熱水溫度,應按設計水溫取用,;
tlr--采暖期開始時,第一級生活熱水加熱器生活熱水出口水溫,°C,tlr=θ2-Δ
Δ可取5-10 °C;
tl--冷水計算溫度, °C。
2、最大流量
Gs·max=3.6[Qs·max/c(t`1-θ2)]·[( tr-tlr)/(tr-tl)] (6.1.3-4)
式中:Gs·max--生活熱水熱負荷熱力網最大流量,(T/h);
Qsp--采暖期生活熱水最大負荷,KW;
C--水的比熱容,KJ/Kg·°C,可取C=4.1868KJ/Kg·°C
t`1 --閉式熱力網采暖開始時的供水溫度,°C;
θ2--采暖期開始時采暖系統回水溫度,對于間接連接采暖系統為采暖加熱器熱力
網側出口水溫, °C;
tr--生活熱水溫度,應按設計水溫取用,°C;
tlr--采暖期開始時,第一級生活熱水加熱器生活熱水出口水溫,°C,tlr=θ2-Δ
Δ可取5-10 °C;
tl--冷水計算溫度, °C。
第6.1.4條 開式熱力網生活熱水熱負荷網流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平均流量
Gsp=3.6Qsp/c(t*1-tl) (6.1.4-1)
式中:Gsp--生活熱水熱負荷平均流量,(T/h);
Qsp--采暖期生活熱水平均熱負荷,KW;
C--水的比熱容,KJ/Kg·°C,可取C=4.1868KJ/Kg·°C
t*1 --開式熱力網采暖開始時的供水溫度,°C;
tl--冷水計算溫度, °C。
2、最大流量
Gs·max=3.6Qs·max/c(t*1-tl) (6.1.4-2)
式中:Gs·max--生活熱水熱負荷最大流量,(T/h);
Qsp--采暖期生活熱水最大熱負荷,KW;
C--水的比熱容,KJ/Kg·°C,可取C=4.1868KJ/Kg·°C
t*1 --開式熱力網采暖開始時的供水溫度,°C;
tl--冷水計算溫度, °C。
第6.1.5條閉式熱力網,當采用中央質調節時,干線設計流量應按下式計算:
Ggb=Gn+Gtk+Gsp (6.1.5)
式中:Ggb--閉式熱力網干線設計流量,(t/h);
Gn--采暖熱負荷熱力網設計流量,(t/h);
Gtk--通風、空調熱負荷熱力網設計流量,(t/h);
Gsp--生活熱水熱負荷熱力網平均流量,(t/h);
第6.1.6條 雙管開式熱力網當采用中央質調節時干線設計流量應按下式計算:
Ggb=Gn+Gtk+Gsp (6.1.6)
式中:Ggk--閉式熱力網干線設計流量,(t/h);
Gn--采暖熱負荷熱力網設計流量,(t/h);
Gtk--通風、空調熱負荷熱力網設計流量,(t/h);
Gsp--生活熱水熱負荷熱力網平均流量,(t/h);
第6.1.7條 熱水熱力網當采用中央質--量調節時,應采用各種熱負荷的熱力網流量曲線相疊加得出的最大流量值,作為設計流量。
第6.1.8條 熱水熱力網支線設計流量的計算方法與干線設計流量計算方法相同,但生活熱水熱負荷的熱力網流量應按以下規定取用。
一、當生活熱水用戶有儲水箱時,取生活熱水熱負荷平均流量;
二、當生活熱水用戶無儲水箱時,取生活熱水負荷最大流量。
第6.1.9條 蒸汽熱力網的設計流量,應按各用戶的最大蒸流流量之和乘以同時系數確定。當供熱介質為飽和蒸汽時,設計流量包括補償管道熱損失產生的凝結水的蒸汽量。
第6.1.10條 凝結水管道的設計流量應按蒸汽管道的設計流量乘以用戶的凝結水回收率確定。
第二節 水力計算
第6.2.1條 熱力網管道內壁當量粗糙度應采用下列數值:
一、蒸汽管道 0.0002m;
二、熱水管道 0.0005m;
三、凝結水及生活熱水管道 0.001m;
第6.2.2.條 確定熱水熱力網主干線管徑時,宜采用經濟比摩阻。 經濟比摩阻數值宜根據工程具體條件計算確定。 一般情況下,主干線設計比摩阻可取40-80pa/m。
第6.2.3條 熱水熱力網支干線,支線應按允許壓力降確定管徑,但供熱介質流速不應大于3.5m/s,同時比摩阻不應大于300pa/m,對于只連接一個用戶熱力站的支線,比摩阻可大于300pa/m.。
第6.2.2條 確定熱水熱力網主干線管徑時,宜采用經濟比摩阻。經濟比摩阻數值宜根據工程具體條件計算確定。 一般情況下,主干線設計比摩阻可取40-80pa/m。
第6.2.3條 熱水熱力網支干線,支線應按允許壓力降確定管徑,但供熱介質流速不應大于3.5m/s,同時比摩阻不應大于300pa/m。對于只連接一個用戶熱力站的支線,比摩阻可大于300pa /m。
第6.2.4條 蒸汽熱力介質的最大允許設計流速應按下列規定采用:
一、過熱蒸汽管道
1、公稱直徑大于200mm的管道 80M/S
2、公稱直徑小于或等于200mm的管道 50m/s
二、飽和蒸汽管道
1、公稱直徑大于200mm的管道 60m/s
2、公稱直徑小于或等于200mm的管道 35m/s
第6.2.5條 蒸汽熱力網應根據管線起點壓力和用戶需要壓力降,選擇管道直徑。
第6.2.6條 以熱電廠為熱源的蒸汽熱力網,管網起點壓力應采用技術經濟計算確定的汽輪機最佳抽(排)汽壓力。
第6.2.7條 以區域鍋爐房為熱源的蒸汽熱力網,在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熱力網主干線起點壓力宜采用較高值。
第6.2.8條 蒸汽機熱力網凝結水管道設計比摩阻可采用100pa/m。
第6.2.9條 熱力網管道局部阻力與沿程阻力的比值,可按表6.2.9推薦的數值取用。
管道局部阻力與沿程阻力比值 表6.2.9
補償器類型 公稱直徑(mm) 局部阻力與沿程阻力的比值
蒸汽管道 熱水及凝結水管道
輸送干線
套筒或波紋管補償器(帶內襯筒) ≤1200 0.2 0.2
“冂”型補償器 200-350 0.7 0.5
“冂”型補償器 400-500 0.9 0.7
“冂”型補償器 600-1200 1.2 1.0
輸配管線
套筒或波紋管補償器
(帶內襯筒) ≤400 0.4 0.3
套筒或波紋管補償器
(帶內襯筒) 450-1200 0.5 0.4
“冂”型補償器 150-250 0.8 0.6
“冂”型補償器 300-350 1.0 0.8
“冂”型補償器 400-500 1.0 0.9
“冂”型補償器 600-1200 1.2 1.0
第三節 壓力工況
第6.3.1條 熱水熱力網供水管道任何一點的壓力不應低于供熱介質的汽化壓力,并應留有
30-50kpa的富裕壓力。
第6.3.2條 熱水熱力網的回水壓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不應超過直接用戶系統的允許壓力;
二、任何一點的壓力不應低于50kpa。
第6.3.3條 熱水熱力網循環水泵停止運行時,應保持必要的靜態壓力,靜態壓力應符合下列要
求:
一、不應使熱力網任何一點的水汽化,并應有30-50kpa的富裕壓力;
二、與熱力網直接連接的用戶系統充滿水;
三、不應超過系統中任何一點允許壓力。
第6.3.4條 開式熱力網非采暖期運行,回水壓力不應低于直接配水用戶熱水供應系統靜水壓力再加上50kpa之和。
第6.3.5條 熱水熱力網的定壓方式,應滿足用戶系統所需的作用壓頭要求。
第6.3.6條 熱水熱力網的定壓方式,應根據技術經濟比較確定。定壓力點應設在便于管理并有利于管網壓力穩定的位置。通常設在熱源處。
第6.3.7條 城市熱水熱力網設計時,應在水力計算的基礎上繪制各種主要運行方案的主干線水壓
圖。 對于地形復雜的地區,還應繪制必要的支干線水壓圖。
第6.3.8條 城市蒸汽熱力網,宜按設計凝結水量繪制凝結水管網的水壓圖。
第四節 水泵選擇
第6.4.1條 當熱水熱力網采用中央質調節時,熱力網循環水泵的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循環水泵的總流量應不小于管網總設計流量,當熱水鍋爐出口至循環水泵的吸入口裝有
旁通管時,尚應計入流經通管的流量;
二、循環水泵的揚程應不小于設計流量條件下熱源、熱力網,最不利用環路的壓力損失之
和。
三、循環水泵應具有工作點附近較平緩的流量--揚程特性曲線,并聯運行水泵的型號宜相
同;
四、循環水泵的承壓、耐溫能力應與熱力網設計參數相適應;
五、應盡量減少循環水泵的臺數,設置三臺以下循環水泵時,應有備用泵,當四臺或四臺
以上水泵并聯運行時,可不設備用泵。
第6.4.2條 當供熱系統采用中央質--量調節時,若采用連續改變流量的調節,應選用調速水泵;若采用分階段改變流量的調節,宜選用揚程和流量不等的泵組。
第6.4.3條 多臺水泵并聯運行時,應繪制水泵和熱力網水力特性曲線,進行水泵選擇。
第6.4.4條 中繼泵站的位置及參數應根據熱力網的水壓圖確定。
第6.4.5條 熱水熱力網補水裝置的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閉式熱力網補水裝置的流量,應根據供熱系統滲漏量與事故補水量確定,一般取允許滲
漏量的4倍;
二、開式熱力網補水泵的流量,應根據生活熱水量大設計流量和供熱系統滲漏之和確定;
三、補水裝置的壓力應小于補水點管道壓力加30-50KPa,如果補水裝置同時用于維持熱力網
靜壓力時,其壓力尚應滿足靜態壓力的要求;
四、閉式熱力網補水泵宜設二臺,此時可不設備用泵;
五、開式熱力網補水泵宜設三臺或三臺以上,其中一臺備用。
第6.4.6條 熱力網循環水泵與中繼水泵吸入側的壓力,應不低于吸入口可能達到的最高水溫下飽和蒸汽壓力加50KPa,且不得低于50KPa.
第七章 管網布置與敷設
第一節 管網與布置
第7.1.1條 城市熱力網的布置應在城市建設規劃的指導下,考慮熱負荷分布,熱源位置,與各種地上,地下管道及構筑物、園林綠地的關系和水文、地質條件等多種因素,技術經濟比較確定。
第7.1.2條 熱力網管道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城市道路上的熱力網管道一般平行于管路中心線,并應盡量敷設在車行道以外的地方,
一般情況下同一條管道應只沿道的一側敷設;
二、穿過廠區的城市熱力網管道應沿公路敷設;
三、通過非建筑區的熱力網管道應沿公路敷設;
四、熱力網管道選線時應盡量避開土質松軟地區、地震裂帶、滑坡危險地帶以及地下水位高
等不利地段。
第7.1.3條 管徑等于或小于300mm的熱力網管道,可以穿過建筑物的地下室或自建筑物下專門敷設的通行管溝內穿過。
第7.1.4條 熱力網管道可以和自來水管道、電力10kv以下的電力電纜,通訊電纜,壓縮空氣管
道,壓力排水管道和重油管道一起綜合管溝內。但熱力管道應高于自來水管道和重油管道,并且自來水管道應做絕熱層和防水層。
第7.1.5條 地上敷設的城市熱力網管道可以和其它管道敷設在一起,但應便于檢修,且不得架設在腐蝕性介質管道的下方。
第二節 管道敷設
第7.2.1條 城市街道上和居住區內的熱力網管道應采用地下敷設。當地下敷設,當地下敷設困難
時,可采用地上敷設,但設計時應注意美觀。
第7.2.2條 工廠區的熱力網管道,宜采用地上敷設。
第7.2.3條 熱力網管道地下敷設時,宜采用不通行管溝敷設或直埋敷設;穿越不允許開挖檢修的地段時,應采用通行管溝,當采用通行管溝有困難時,可采用半通行管溝。
第7.2.4條 管溝敷設有關尺寸應符合表7.2.4的規定。
管溝敷設有關尺寸名稱尺寸 表7.2.4
地溝類型 有關尺寸名稱
管溝凈高(m) 人行通寬(m) 管道保溫表
面與溝墻凈
距(m) 管道保溫表
面與溝頂凈
距(m) 管道保溫表
面與溝底凈
距(m) 管道保溫表面
與凈距(m)
通行管溝 ≥1.8 ≥0.6 ≥0.2 ≥0.2 ≥0.2 ≥0.2
半通行管溝 ≥1.2 ≥0.5 ≥0.2 ≥0.2 ≥0.2 ≥0.2
不通行管溝 ≥0.1 ≥0.05 ≥0.15 ≥0.2
注:考慮在溝內更換鋼管時,人行通道寬度還應不小于管子外徑加0.1m。
第7.2.5條 對于公稱直徑等于或小于500mm的熱力網管宜采用直埋敷設,當敷設于地下水位以下
時,直埋管道必須有可靠的防水層。
第7.2.6條 工作人員經常進入的通行管溝應有照明設備和良好的通風。人員在管溝內工作時,空氣溫度不得超過40°C。
裝有蒸汽管道的通行管溝每隔100m應設一個事故人孔。沒有蒸汽管道的通行管溝每隔200m宜設一個事故人孔。整體混凝土結構的通行管溝,每隔200m宜設一個安裝孔。安裝孔寬度不小于0.6m并應大于管溝內最大一根管外徑加0.4m,其長度至少應保證6m長的管子進入管溝。
第7.2.7條 地下敷設熱力網管道的管道的管溝或檢查室外緣,直埋敷設或地上敷設或地上敷設管道保溫結構表面與建筑的最小水平凈距,垂直凈距應符合表7.2.7的規定。
第7.2.8條 地下敷設熱力網管道穿越行人過往頻繁工區,管道保溫結構距地面不應小于2m;在不影響交通的地區,應采用低支架,管道保溫結構距地面不應小于2m;在不影響交通的地區,應采用低支架,管道保溫結構距地面不應小于0.3m。
第7.2.9條 開式熱力網直埋敷設管道,當管徑大于200mm與污水管道平行敷設時,最小水平凈距不得小于3m。 開式熱力網直埋敷設管道,不得穿過垃圾場,墓地等污染地區,與這些地區最小水平凈距應在30m以上。
第7.2.10條 管道跨越水面、峽谷地段時,在橋梁主管部門同意的條件下,可在永久性的公路橋上架設。
管道架空跨越通航河流時,應保證航道和凈寬與凈高符合《全國內河通航標準》的規定。
管道架空跨越不通航河流時,一般情況下管道保溫結構表面與50年一遇的最高水位垂直凈距不應小于0.5m。跨越重要河流時,還應符合《全國內河通航標準》的規定。
管道架空跨越不通航河流時,一般情況下管道保溫結構表面與50處一遇的最高水位垂直凈距不應小于0.5m。跨越重要河流時,還應符合河道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熱力網管道與建筑物(構筑物)其它管線的最小距離 表7.2.7
建筑物,構筑物
或管線名稱0.5 與熱力網管道
最小平凈距(m) 與熱力網管道
最小垂直凈距(m)
地下敷設熱力網管道2.5
建筑物基礎:對于管溝敷設熱力網管道 0.5 -
對于直埋敷設閉式熱力網管道 Dg<=250 2.5 -
Dg>=300 3.0 -
對于直埋敷設閉式熱力網管道 5.0 -
鐵道鋼軌 鋼軌外側3.0 軌底1.2
電車鋼軌 鋼軌外側2.0 軌底1.0
鐵路、公路路基邊坡底腳或邊溝的邊緣 1.0 -
通迅,照明或10 kv以下電力線路的電桿 1.0 -
橋墩(高架橋,棧橋)邊緣 2.0 -
架空管道支架基礎邊緣 1.5 -
高壓輸電線鐵塔基礎邊緣35-60KV 2.0 -
110-220KV 3.0 -
通迅電纜管塊 1.0 0.15
通迅電纜(直埋) 1.0 0.15
電力電纜和控制電纜35kv以下 2.0 0.5
110KV 2.0 1.0
燃氣管道
對于管溝敷設熱力網管道 壓力<150kpa 1.0 0.15
壓力150-300kpa 1.5 0.15
壓力300-800kpa 2.0 0.15
壓力>800kpa 4.0 0.15
對于直埋敷設熱力網力管道 壓力<300kpa 1.0 0.15
壓力<800kpa 1.5 0.15
壓力>800kpa 2.0 0.15
給水管道 1.5 0.15
排水管道 1.5 0.15
地鐵 5.0 0.8
電氣鐵路接觸網電桿基礎 3.0 -
喬木(中心) 1.5 --
灌木(中心) 1.5 --
道路路面 - 0.7
地上敷設熱力網管道
鐵路鋼軌 軌外側3.0 軌頂一般5.5,電氣鐵路6.55
電車鋼軌 軌外側2.0 -
公路路面邊緣或邊溝邊緣 軌外側0.5 -
架空輸電線路1KV以下 導線最大風偏時1.5 熱力網管道在下面交叉通過導線最大垂度時1.0
1-10KV 導線最大風偏時2.0 同上2.0
35-110KV 導線最大風偏時4.0 同上2.0
220KV 導線最大風偏時5.0 同上5.0
330KV 導線最大風偏時6.0 同上6.0
500KV 導線最大風偏時6.5 同上6.5
樹冠 0.5(到樹中不小于0.2) -
公路路面 - 4.5
注:1、當熱力網管道的埋設深度大于建(構)筑物基礎深度時,最小水平凈距應按土壤內摩擦角計算確定;
2、熱力網管道與電纜平行敷設時,電纜處的土壤溫度與月平均土壤自然溫度比較,全年任何時候對于電壓10kv的電纜不高出5°C時,可減小表中所列距離;
3、在不同深度并列敷設各種管道時,各種管道間的水平凈距不應小于其深度差;
4、熱力網管道檢查室,"冂"型補償器壁龕與燃氣管道最小水平凈距不應小于其深度差;
5、在條件不允許時,經有關單位同意,可以減小表中規定的距離。 河度敷設管道必須遠離淺灘,錨地,選擇在較深的穩定河段。對于一至五級航道河流,管道(管溝)應敷設在航道底標高2m以下,對于其它河流,管道(管溝)應敷設在河底標高1m以下。
第7.2.11條 熱力網管道同河流、鐵路、公路等交叉時應盡量垂直相交。特殊情況下,管道與鐵路或地下鐵路交叉不得小于60度角;管道與河流或公路交叉不得小于45度角。
第7.2.12條 地下敷設管道與鐵路或不允許開挖的公路交叉,交叉段的一側留有足夠的抽管檢修地段時,可采用套管敷設。
第7.2.13條 套管敷設時,套管內不宜采用填充式保溫,管道保溫層與套管間宜留有不小于50mm的空隙。套管內的管道及其它鋼制部件應采取加強防腐處理。
第7.2.14條 地下敷設熱力網管道和管溝宜設坡度,其坡度不小于0.002。進入建筑物的管道應坡向干管。 地下敷設的管道可不設坡度。
第7.2.15條 地下敷設熱力網管道的覆土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溝蓋板或檢查室蓋板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2m;
二、當采用不預熱的無補償直埋敷設管道時,其最小覆土深度不應小于表7.2.15的規定。
表7.2.5
管徑(mm) 50-125 150-200 250-300 350-400 >450
覆土深度(m) 車行道下 0.8 1.0 1.2 1.2 1.2
非車行道 0.6 0.6 0.8 0.8 0.9
第7.2.16條 燃氣管道不得穿入熱力網不通行管溝。當自來水、排水管道或電纜與熱力網管道交叉必須穿入熱力網管溝,應加套管或用厚度小于100mm的混凝土防護層與管溝隔開,同時不得妨礙熱力管道的檢修及地溝排水。套管應伸出管溝(檢查室)以外,每側不應小于1m。
第7.2.17條 熱力網管道與燃氣管道交叉且垂直凈距小于300mm時,燃氣管道應加套管。套管兩端應超出管溝1m以上。
第7.2.18條 熱力網管道穿過建筑物時,管道穿墻處應封堵嚴密。
第7.2.19條 地上敷設的熱力網管道同架空輸電線或電氣化鐵路交叉時,管網的金屬部分(包括交叉點兩側5m范圍內鋼筋混凝土結構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的鋼筋)應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
第三節 管道材料及連接
第7.3.1條 城市熱力網管道一般采用無縫鋼管、鋼管卷焊管。管道鋼材號應符合表7.3.1的規定。管道鋼材的質量及規格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
第7.3.2條 熱力網管道的連接應采用焊接。管道與設備、閥門等需要拆卸的附件連接時,應采用法蘭連接。對于公稱直徑小于或等于200mm的放氣閥,可采用螺紋邊接。
第7.3.3條 室外采暖計算溫度低于-5oC地區,露天敷設的不連續運行的凝結水管道放水閥門及室外采暖計算溫度低于-10oC地區,露天敷設的熱水管道設備附件均不得采用灰鑄鐵制品。
熱力網管道鋼材鋼號及適用范圍 表7.3.1
鋼號 適用范圍 鋼板厚度
A3F、AY3F Pg<=1.0MPat<=150oC <=8mm
A3、AY3 Pg<=1.6MPat<=300oC <=16mm
A3g、A3R、20、20g及低合金鋼 可用于本規范適用范圍的全部參數 不限
城市熱力網蒸汽道及室外采暖計算溫義低于-30oC地區露天敷設的熱水管道,應采用鋼制閥門及附件。
第7.3.4條 彎頭的鋼材質量,壁厚不小于管道厚。焊接彎頭宜雙面焊接。
第7.3.5條 鋼管焊制三通,支管開孔應進行補強,對于承受干管軸向荷載較大直埋敷設管道。應考慮三通干管的軸向補強。
第7.3.6條 熱力網管道所用的變徑管應采用壓制或鋼板卷制。其材質應小低于管道鋼材質量。壁厚不小于管道壁厚。
第四節 附件與設施
第7.4.1條 熱力網管道干,支線的起點應安裝關斷閥門。
第7.4.2條 熱水熱力網輸送干線每隔2000-3000m、輸配干線每隔1000-1500m裝設一個分段閥門。蒸汽熱務網可不安裝分段閥門。
第7.4.3條 熱水、凝結水管道高點(包括分段閥門劃分的每個管段的高點)應安裝放氣裝置。
第7.4.4條 熱水、凝結水管道的低點(包括分段閥門劃分的每個管段的低點)應安裝放氣裝置。熱水管道的放水裝置應保證一個放水段的排放時間不超過表7.4.4的規定。
熱水管道放水時間 表7.4.4
管道公稱直徑(mm) 放水時間(h)
Dg≤300 2~3
Dg350~500 4~6
Dg≥600 5~7
注:寒冷地區采用表中規定的放水時間較小值。停熱期間供熱裝置無凍結危險的地區表中的規
定可放寬。
第7.4.5條 蒸汽管道的低點和垂直升高的管段前應設起動疏和經常疏水裝置。同一坡向的管段,順坡情況下每隔400~500mm,逆坡時每隔200~300mm應設起動疏水和經常疏水裝置。
管道中的蒸汽在任何運行工況下均為過熱狀態時,可不經常疏水裝置。
第7.4.6條 經常疏水裝置與管道連接處應設聚集凝結水的短管,短管直徑為管道直徑的1/2~1/3,短管底部設法蘭堵板。經常疏水管應連接在短管側面。
第7.4.7條 經常疏水裝置排出的凝結水,宜排入凝結水管道。
第7.4.8條 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1.6MPa且公稱直徑大于或等于350mm的管道上的閘閥應這裝旁通閥。旁通閥的直徑可按閥門直徑的十分之一選用。
第7.4.9條 公稱直徑大于或等于600mm的閥門,應采用電動驅動裝置。由遠動系統操作的閥門,其旁通閥亦應采用電動驅動裝置。
第7.4.10條 管徑大于500mm的熱水熱力網干管在低點、垂直升高管段前、分段閥門前宜設阻力小的永久性污裝裝置。
第7.4.11條 地下敷設管道安裝套筒 補償器、閥門、放水和除污裝置等設備附件時,應設檢查室。檢查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凈空高度不小于1.8m;
二、人行通道寬度不小于0.6m;
三、干管保溫結構表面與檢查室地面距離不小于0.6m;
四、檢查室的人孔直徑不小于0.7m,人孔數量不小于兩個,并應對角布置。當熱水熱力網的檢
查室只有放氣門或檢查室凈空面積小于4m2時,可只設一個人孔;
五、檢查室內至少設一個集水坑,并應置于人孔下方;
六、檢查室地面應低于地溝內底不小于0.3m。
第7.4.12條 當檢查室內的設備、附件不能從人孔進出時,應在檢查室頂板上設安裝孔。安裝孔的尺寸和位置應保證檢查室最大設備的出入和便于安裝。
第7.4.13條 當檢查室內裝有電動閥門時,應采取措施,保證電動驅動位置安裝地點的空氣溫度、濕度滿足該裝置的技術要求。
第7.4.14條 當地下敷設管道只需安放氣閥門且埋深很小時,可在地面設檢查井口。放氣閥門的安裝位置應便于工作人員在地面進行操作。
第7.4.15條 中高支架敷設管道,安裝閥門、放水、放氣、除污裝置的地方應設操作平臺。操作平臺的尺寸應保證維修人員操作方便。平臺周圍應設防護欄桿。
第7.4.16條 低架敷設管道上,露天安裝的電動閥門,其操作裝置和電氣部分應安裝防護罩,防止雨水侵入和無關人員觸動。高支架敷設管道,安裝閥門電動驅動裝置的操作平臺上方宜設防雨棚。
第7.4.17條 在跨越河流、峽谷等地段,必要時應沿架空道設檢修便橋。檢修便橋寬度不應小于0.6m,并應設防護欄桿。
第7.4.18條 地上敷設管道與地下敷設管道連接處,地面不得積水,連接處的地下構筑物應高出地面0.3m以上,管道穿入構筑物的孔洞應采取防止雨水進入措施。
第7.4.19條 地下敷設管道固定支座的承力結構宜采用耐腐蝕材料,或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
第7.4.20條 管道活動支座一般采用滑動支座或剛性吊架。當管道敷設于高支架、懸臂支架或能行管溝內時,宜采用滾動支座或使用減摩材料的滑動支座。 當管道運行時有垂直位移且對鄰近支座的荷載影響較大時,應采用彈簧支座或彈簧吊架。
第五節 熱補償
第7.5.1條 熱力網道的溫度變形應充分利用管道的轉角管段進行地自然補償。選用補償器時,宜根據敷設條件采用維修工作量小和價格較低的補償器。
第7.5.2條 采用彎管補償器或軸向波紋管補償器時,設計應考慮安裝時的冷緊。
第7.5.3條 當敷設熱力網管道的場地狹小,且工作壓力不大于1.6MPa時,地下敷設和低支架敷設的管道,可采用套筒補償器。采用套筒補償時,應計算各種安裝溫度下的補償器安裝長度,并保證管道在可能出現的最高、最低溫度下、補償器留有不小于20mm的補償余量。
第7.5.4條 采用波紋管軸向補償時,管道上應安裝防止波紋管失穩的導向支座。當采用套筒補償
器、球形補償器、鉸接波紋管補償器、補償管段過長,亦應在適當地點設導向支座。
第7.5.5條 采用球形補償器、鉸接波紋管補償器,且補償管段較長時宜采取減小管道摩擦力的措
施。
第7.5.6條 當一條管道直接敷設于另一條管道上時,應考慮兩管道在最不利運行狀態下熱位移不同的影響,防止上面的管道滑落。
第7.5.7條 直埋敷設管道,宜采用無補償敷設方式。
第八章 管道機械強度計算
第8.0.1條 進行管道機械 強度計算時,供熱介質計算參數按下列規定取用:
一、蒸汽管道承用鍋爐、汽輪機抽(排)汽口、減溫減壓裝置的最大工作壓力和溫度;
二、熱水熱力網供、回水管道的計算壓力均取用循環水泵最高出口壓力加上循環水泵與管道最
低點地形高差產生的靜水壓力,計算溫度取用室外采暖計算溫度下的熱力網設計溫度;
三、凝結水管道計算壓力取用戶凝結水泵最高出口壓力加上地形高差產生的靜水壓力,計算溫
度取用戶凝結水箱的最高水溫;
四、管道工作循環最低溫度,對于全年運行的管道,地下敷設時取30℃,地上敷設時取15℃,
對于只在采暖期運行的管道,地下敷設時取10℃,地上敷設時取5℃。
第8.0.2條 熱力網管道的許用應力、管子壁厚計算,采用現行的《火力發電廠汽水管道應力計算技術規定》SDGJ6的方法進行。
第8.0.3條 地上敷設和地下管溝敷設熱力網道的補償值、作用力和力矩以及應力驗算采用現行的《火力發電廠汽水管道應力計算技術規定》SDGJ6的方法進行。
第8.0.4條 直埋敷設熱力網管道的補償值、作用力和力矩計算必須考慮土壤約束作用的影響。 無補償直埋敷設管道錨固段的軸向溫度應力應考慮由于管道少量橫向位移和管壁波紋效應引起的實際應力降低現象,計算時應乘以0.8的土壤約束度系數。 直埋敷設管道應力驗算仍按現行的《火力發電廠汽水管道應力計算技術規定》SDGJ6的方法進行。
第8.0.5條 管道作用于固定支座的水平荷載應考慮最不利運行狀態,按下列規定計算:
一、固定支座的水平荷載應包括管道由于活動支座摩擦力產生的軸向力、內壓力不平衡力(當
安裝套筒補償器、波紋管補償器時應考慮產生此項荷載的可能)、補償器反力等;
二、計算固定支座軸向推力時,應考慮固定支座兩側管道水平荷載的抵消作用,考慮固定支座
兩側管道由支座摩擦力、補償器反力引起的水平荷載抵消時,水平荷載較小一側荷載數值應乘以
0.7的系數;
三、當固定支座承受分支管道引起的側向水平荷載時,側向水平荷載按第一款規定計算,當有
雙向分支管時,只考慮荷載較大一側支管的水平荷載。
第九章 中繼泵站與熱力站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9.1.1條 中繼泵應盡量靠近設泵站的熱力網管。熱力站應量靠近供熱范圍的負荷中心。
第9.1.2條 中繼泵站、熱力站應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當中繼站、熱力站設備的噪聲較高時,應加大與周圍建筑物的距離,使周圍建筑物處的噪聲符合國家現行的《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69的規定,必要時應采取降低噪聲的措施。
第9.1.3條 中繼泵站、熱力站的站房應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風。
第9.1.4條 站房設備間的門應向外開,多層站房應考慮用于設備垂直搬運的安裝孔。門和安裝孔的大小應保證站內需檢修更換的最大設備的出入。
第9.1.5條 站內地在有坡度,保證管道和設備排出的水引向排水系統。當站內排水不能直接排入室外管道時,應設集水坑和排水泵。
第9.1.6條 站內地坪到屋面梁底(層架下弦)的凈高,除應考慮通風、采光等因素外、尚應考慮起重設備的需要,具體規定如下:
一、當采用固定吊鉤或移動吊架時,不應小于3m;
二、當采用單軌吊車時,應保持吊起物底部與吊運所越過的物體頂之間有0.5m以上的凈距;
三、當彩和橋式吊車時,除遵守第二款規定外,還應考慮吊車安裝和檢修的需要。
第9.1.7條 站內各種設備和閥門的布置應便于操作和檢修。 站內宜設有檢修場地,其面積應根據水泵或其它設備的要求確定,并在周圍留有寬度不小于0.7m的通道。當考慮設備就在檢修時,可不設檢修場地。
第9.1.8條 站內各種熱水管道及設備的高點應設放氣閥,低點應設放水閥。
第9.1.9條 站內架設的管道不得阻擋通道、不得跨越配電盤、儀表柜等設備。
第9.1.10條 管道與設備連接時,管道上宜設支、吊架,盡量減小加在設備上的管道荷載。
第二節 中斷泵站
第9.2.1條 應盡量減少中繼水泵的臺數,設置三臺以下水泵時應有備用泵,當四臺和四臺以上水泵并聯運行時,可不設備用泵。
第9.2.2條 水泵機組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相鄰兩個機組基礎間的凈距;
1.電動電容量小于55KW,不小于0.8m;
2.電動機容量等于或大于55KW,不小于1.2m。
二、當考慮就地檢修時,至少在每個機組一側留有大于水泵機組寬度0.5m的通道;
三、相鄰兩個機組突出部分的凈距以及突出部分與墻壁間的凈距,應保證泵軸和電動機轉子在
檢修時能拆卸,并不應小于0.7m,如電動機容量大于55KW,則不應小于1.0m;
四、中繼泵站的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1.2m;
五、水泵基礎應高出站內地坪0.15m以上。
第9.2.3條 中繼水泵吸入母管和壓出母管之間應設裝有止回閥的旁通管。
第9.2.4條 中繼泵站內應設起重設備,當起重量大于2t時,應適當提高起重設備的機械化水平。
第三節 民用熱力站
第9.3.1條 民用熱力站最佳供熱規模,應經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 當不具備技術經濟比較條件
時,集中熱力站的規模按下列原則確定;
一、新建居住小區,以每個小區只設一座熱力站為宜;
二、舊有小區,在照顧原有采暖系統的同時,宜減少熱力站個數。
第9.3.2條 用戶采暖系統配熱力網的連接方式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一、當熱力網水力工況能保證用戶內部系統不汽化不超過用戶內部系統的允許壓力,熱力網供
回水壓差大于用戶系統阻力,且用戶采暖系統設計供水溫度等于熱力網設計供水溫度時,應采用
不降溫的直接連接;
二、當熱力網水力工況符合第一款規定,但用戶采暖系統設計供水溫度低于熱力網設計供水溫
度時,宜采用有混水降溫裝置的直接連接;
三、當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用戶采暖系統應條用間接連接;
1.建筑物采暖系統高度高于熱力網水壓圖供水壓力線或靜態壓力線時;
2.采暖系統承壓能力低于熱力網回水壓力時;
3.熱力網供回水壓差低于用戶采暖系統阻力,且不宜采用加壓泵時;
4.有其它特殊要求時。
第9.3.3條 當生活熱水熱負荷較小,且與閉式熱力網連接時,生活熱水加熱器與采暖系統可采用并聯連接;當生活熱水熱負荷較大時,生活熱水加熱器與采暖系統宜采用兩級串聯或兩級混合連接。
第9.3.4條 采暖系統混水裝置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混水裝置的設計流量按下式計算:
G`n=uGn (9.3.4)
式中:G`n---混水裝置設計流量;
u---混水裝置設計混合比,u= t1-θ1/θ1-t2;
t1---熱水網設計供水溫度,℃;
θ1---用戶采暖系統設計供水溫度,℃;
t2---采暖系統設計回水溫度,,℃;
Gn---采暖熱負荷熱力網設計流量,t/h。
二、混水裝置的揚程不應小于混水點以后用戶系統的總阻力;
三、采用混合水泵時,不應少于兩臺,其中一臺備用。
第9.3.5條 當熱力站入口處熱力網供回水壓差小于用戶需要時,可設加壓泵;加壓泵宜布置在熱力站總回水管道上。
當熱力網末端需設加壓尖的熱力站較多時,應設熱力網中繼泵站,取代分散的加壓泵。
第9.3.6條 熱力站加熱器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間接連接采暖系統的應盡量選用工用可靠、傳熱性能良好的回熱器。生活熱水系統還應根
據水質情況選用易于清除水垢的加熱設備;
二、列管式、板式加熱器計算時應考慮換熱表面污垢的影響,傳熱系數計算時應乘以0.6~
0.85的污垢修正系數;
三、容積式加熱順計算傳熱系數時宜按考慮水垢熱阻的方法進行計算;
四、加熱器可不設備用。加熱器臺數的選擇和單臺能力的確定適應熱負荷的分斯增長,并考慮
供熱可靠性的需要。
第9.3.7條 熱力站加熱設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加熱布置時,應考慮清除水垢、抽管檢修的場地;
二、并聯工作的加熱器宜按同程連接設計;
三、加熱器組一、二次側進、出口應設總閥門,并聯工作的加熱器,每臺加熱器一、二次側
進、出口宜設閥門;
四、當容積式加熱器熱水出口管上裝有閥門時,應在每臺容積式加熱器上設安全閥,當每臺容
積式加熱器出口管不設閥門時,應在生活熱水總管閥門前設安全閥。
第9.3.8條 間接連接采暖系統的補水質量應保證加熱器不致迅速結垢,必要時應對補給水進行軟化處理。
第9.3.9條 熱力站熱力網供、回水總管上應設閥門,并應在供水或回水管道上設流量調節裝置。 熱力站內各分支管路的供、回水管道上應設閥門,有條件時宜設流量調節裝置。
第9.3.10條 熱力站熱力網供水總管上及用戶系統回水總管上,應高除污。
第9.3.11條 水泵的基礎應高出地面0.15m;水泵基礎之間、水泵基礎距墻距離不應小于0.7m;當地方狹窄時,兩臺水泵可做聯合基礎,機組之間突出部分的凈 距不應小于0.3m;但兩臺以上水泵不得做聯合基礎。
第9.3.12條 位置較高而需經常操作 的設備處應設操作平臺扶梯和防護欄桿等設施。
第9.3.13條 熱力站內軟化水、采暖、通風、空調、生活熱水系統的設計,應按國家現行的《工業鍋爐房設計規范》GBJ41,《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J15的規定執行。
第四節 工業熱力站
第9.4.1條 蒸汽系統應按下列要求設疏水裝置;
一、過熱蒸汽管路的最低點、流量測量孔板前和分汽缸底部應設起動疏水閥;
二、分汽缸底部和飽和蒸汽管路安裝起動疏水閥處還應安裝經常疏水器;
三、換熱設備的凝結水出口應安裝經常疏水器。
第9.4.2條 蒸汽總管和蒸汽分支管應裝設閥門。
第9.4.3條 城市蒸汽熱力網用戶宜采用閉式凝結水回收系統,熱力站中應采用閉式凝結水箱。當凝結水量小于10t/h或距熱源小于500mm時,可采用開式凝結水回收系統,這時凝結水溫度不應低于95℃。
第9.4.4條 凝結水箱的總儲水量一般按10~20min最大回水量計算。
第9.4.5條 凝結水箱一般設兩個,對于單純采暖用的凝結水箱其水量在10t/h以下時,可只設一個。
第9.4.6條 凝結水泵不應少于兩臺,其中一臺備用。選擇凝結水泵時,其流量應按進入凝結水箱的最大回水流量計算;揚程應按凝結水管網水壓圖的要求確定,并留有30~50MPa的富裕壓力。 凝結水泵的布置應符合第9.3.11條的規定。
第9.4.7條 熱力站內應設凝結水取樣點。取樣管宜設在凝結水箱最低水位以上,中軸線以下。
第9.4.8條 工業熱力站內設備的選擇、安裝要求應符合第9.3.6條、第9.3.7條的規定。
第十章 保溫與防腐涂層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10.1.1條 熱力網道及設備的保結構設計,應按國家現行的《設備及管道保溫技術通則》GB4272、《設備和管道保溫設計導則》GBJ8175和本規范的規定執行。
第10.1.2條 供熱介質設計溫度高于50℃的熱力管道、設備、閥門一般應保溫。
在不通行管溝敷設或直埋敷設條件下,熱水熱力網的回收管道、與蒸汽管道并行的凝結水管道以及其它溫度較低的熱水管道,在技術經濟合量的情況下可不保溫。
第10.1.3條 通行管溝、半通行管溝、檢查室和其它需要操作人員接近維修的地方,設備及管道保溫結構表面溫度不得超過60℃。
第10.1.4條 保溫材料及其制品,應具有以下主要技術性能;
一、平均工作溫度下的導熱系數值不得大于0.12W/m·K并應有明確的隨溫度變化的導熱系數方
程式或圖表; 對于松散或可壓縮的保溫材料及其制品,應具有在使用密度下的導熱系數方程式或
圖表;
二、密度不應大于400kg/m3;
三、除軟質、散狀材料外、硬質預制成型制品的抗壓強度不應小于300KPa;半硬質的保溫材料壓縮10%時的抗壓強度不應小于200KPa。
第10.1.5條 保溫層設計時應優先采用經濟保溫厚度。對供熱介質溫度降、環境(土壤、管溝)溫度、保溫層表面溫度有技術要求,且經濟保溫厚度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按技術條件確定保溫層厚度。
第二節 保溫計算
第10.2.1條 經濟保溫厚度計算方法應參照國家標準《設備和管道保溫設計導則》GBJ8715執行。
第10.2.2條 按規定的散熱損失、環境溫度等技術條件計算雙管或多管地下敷設管道的保溫層厚度時,應選取滿足技術條件的最經濟的保溫層厚度組合。
第10.2.3條 經濟保溫厚度計算及年散熱損失計算,供熱介質溫度按下列規定取用:
一、熱水熱力網按運行期間運行溫度的平均值取用;
二、蒸汽熱力網按熱源出口處蒸汽溫度取用;
三、凝結水管道按設計最高溫度取用。
第10.2.4條 經濟保溫厚度計算及年散熱損失計算,環境溫度按下列規定取用:
一、地上敷設按熱力網運行期間室外平均溫度取用;
二、不通行管溝、半通行管溝和直埋敷設的管道,埋深大于兩倍管道保溫外徑(管溝當量外徑
)時,按熱力網運行期間管道(管溝)中心埋深處自然土壤平均溫度取用;埋深小于兩倍管道保溫
外徑(管溝當量外徑)時,按熱力網運行期地表面土壤平均溫度計算;
三、通行管溝敷設的管道按40℃取用。
第10.2.5條 按規定的供熱介質溫度降條件計算保溫層厚度時,供熱介質溫度取用設計最高溫度、環境溫度按下列規定取用:
一、地上敷設時,采用采暖室外計算溫度;
二、通行管溝敷設時,采用40℃;
三、其它類型的地下敷設時,采用最低月土壤(或地表)平均溫度。
第10.2.6條 按規定的土壤(管溝)溫度條件計算保溫層厚度時,應按下列規定選取供熱介質溫度和環境溫度:
一、蒸汽熱力網供介質溫度取最高設計溫度,土壤自然溫度(地表溫度)取最高月平均溫度;
二、熱水熱力網應分別按下列兩種供熱介質溫度和環境溫度計算,并取保溫厚度較大值。
1.冬季供熱介質溫度取最高設計溫度,環境溫度按第10.2.5條第二或第三款規定取用;
2.夏季環境溫度取土壤(地表)最高月平均溫度,供熱介質溫度取用同時期的運行溫度。
第10.2.7條 按規定的保溫層表面溫度條件計算保溫層厚度時,應按下列規定選取供熱介質溫度和環境溫度;
一、蒸汽熱力網共熱介質溫度按設計最高溫度取用; 環境溫度:地上敷設時,按歷年最熱五
天的平均氣溫(夏季空調室外計算日平均溫度)取用;室內敷設按室內可能出現的最高溫度取用;
地下敷設時按第10.2.6條第一款取用;
二、熱水熱力網分別按下列兩種供熱介質溫度和環境溫度諸,并取保溫厚度較大值。
1.冬季供熱介質溫度取用設計最高溫度; 環境溫度:地上敷設時,取用室外采暖計算溫
度;室內取用室內設計溫度;地下敷設按第10.2.5條第二款或第三款取用;
2.夏季環境溫度取土壤(地表)最高月平均溫度;供熱介質溫度取用同時期的運行溫度。
第10.2.8條 當采用復合材料時,耐溫高或導熱系數小的材料應作內層保溫,其厚度按界面溫度確定;即內層保溫材料的外表面溫度應等于或低于外層保溫材料的允許最主使用溫度。
第10.2.9條 采用軟質保溫材料計算層厚度時,應按施工壓縮后的密度選取導熱系數,保溫層的設計厚度為施工壓縮后的保溫層厚度。
第10.2.10條 計算管道總散熱損失時,由支座、補償器和其它不保溫附件產生的附件加熱損失可按表10.2.10給出的熱損失附加系數計算。
管道散熱損失附加系數 表10.2.10
熱力網敷設方式 散熱損失附加系數
地上敷設 0.25
管溝敷設 0.20
直埋敷設 0.15
第三節 保溫結構
第10.3.1條 保溫層外應有性能良好的保護層,保護層的機械強度和防水性能應滿足施工、運行的要求,對于預制保溫結構還要適應運輸的需要。
第10.3.2條 管道采用硬質保溫材料時,直管段每隔10~20m及彎頭處,應預留伸縮縫,縫內填充柔性保溫材料,伸縮縫外防水層應搭接。
第10.3.3條 地下敷設管道嚴禁采用吸水性保溫材料進行填充式保溫。
第10.3.4條 直埋敷設管道采用柔性保護層時,保溫層必須采用憎水性硬質、半硬質保溫材料,保溫層應做成連續整體結構。 直埋管道處于地下水位以下或采用吸水、柔性保溫材料時,必須采用防水性能可靠的剛性保護層。
第10.3.5條 閥門、法蘭部位宜可采用拆卸式保濁結構。
第四節 防腐涂層
第10.4.1條 熱水熱力網或季節運行的蒸汽熱力網管道及附件,應涂刷耐熱、耐濕、防腐性能良好的涂料。
第10.4.2條 常年運行的室內蒸汽管道及附件,可不涂刷防腐涂料。室外常年運行的蒸汽汽管道也可涂刷耐常溫的防腐涂料。
第10.4.3條 架空管道采用普通鐵皮作保護層時,鐵皮內表面應涂刷防腐涂料,施工后外表面應刷面漆。
第十一章 城市熱力網的供配電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11.1.1條 熱力網電力裝置的設計,應與工藝設計相互配合,正確選擇供配電系統及電機控制方式,達到人身安全,供電可靠,電能質量合格,便于維修。
第11.1.2條 熱力網的電力裝置和照明系統設計,除應遵守本章規定外,尚應符合電氣設計的有關國家標準和規范的規定。
第二節 供配電
第11.2.1條 熱力站及泵站的負荷分級及供電要求,應根據各站在熱力網中的重要程度,按照現行的國家標準《工業與發用供電系統設計規范》GBJ52第二章的原則確定。
第11.2.2條 熱力網中按I類負荷要求供電的泵站或熱力站,當主電源電壓下降或消失時應投入備用電源,并應采用有額定延時的自動切換裝置。
第11.2.3條 泵站或熱力站的高、低壓配裝置一般宜集中布置在專用的配電室內,但泵臺數較少時可不設專用的低壓配電室。
第11.2.4條 泵站或熱力站的配電線路宜采用放射狀。
第11.2.5條 泵電機的配線均應采用鋼管保護,并設置防水彎頭。
第11.2.6條 在泵附近應設置開停泵按鈕。
第11.2.7條 不設人工換氣裝置的地下或半地下閥室的電氣裝置的控制元件應配置在地面以上的室內。
第三節 照明
第11.3.1條 下列地方采用電氣照明:
一、經常有人工作的通行管溝內;
二、有電氣傳動裝置的檢查室;
三、有棧橋和獨立支架的操作臺上裝有電氣傳動裝置、調節器、檢測儀表的地方。
第11.3.2條 在經常有人工作的地管溝內,地下及半地下閥室內的照明燈具應采用防潮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