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653662的網友留言:停暖之后就降溫,都才1度,外邊冷家里也很陰冷,煙臺每年都是這樣,要遭罪,清明過后會很冷一陣,煙臺的供暖期卻是就到3月31日,很不科學,應當適當延長至4月上旬或中旬,以今年為例,今年冬天并不冷,燒煤不多,并且煤價連年大降但供暖價格一直不降,還按照建筑面積收取,可是建筑面積中走廊樓梯間根本沒有暖氣片,所謂的科學性很讓群眾懷疑,煤價大降既使其他費用提高上升,也替代不了主要成本的下降,而且公益事業也不能借此斂財和掙大錢,特別是公益事業更不能拿著百姓的錢漲工資發獎金話費不公示不透明,成本和費用不公開不行,但是在實際情況下,就以此為例,能不能適當溫乎一下,主動延長幾天呢,有點人性關懷呢,廣大群眾對此強烈不滿,你們動輒以沒有文件通知為理由純是找借口,廣大群眾強烈要求今后供暖適當延長十天或十五天,溫乎家里就可以,這是廣大市民和群眾的呼聲。
煙臺市500供熱公司回復:《山東省供熱條例》第二十一條:“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確定當地采暖供熱期,明確供熱期起止日期,向社會公布,并根據氣象情況適時調整供熱期限。供熱企業不得延遲或者提前結束供熱。”做為供熱企業,我們依據條例和政府的要求,確定是否延期供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