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江電工廠家屬樓11棟12棟之間的路面翻漿嚴重。
近日,記者接到不少市民來電反映,前幾年小區內進行供暖改造破挖路面后,由于回填不實,最近幾場雨后,小區內的道路出現不同程度的翻漿,刮傷車底盤的事情時有發生。居民為此找到物業、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但得到的答復都是該歸對方管。對此,相關部門回復,因施工后回填問題導致小區道路翻漿的,應該由施工單位負責。5月23日,記者在道外區南直路龍江電工廠家屬區11棟樓附近看到,一條百余米長的路面上有七八處不同程度的破損,其中一個直徑1米多的大坑已經被人用碎磚和垃圾簡單進行了修補,其余較小的破損路面則無人問津。居民告訴記者,前兩年,家屬區搞分戶供暖,路面被挖開后只是簡單回填,此后一直晾到現在,逢開春必翻漿,不知道該歸誰管。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說,這里原本歸屬龍江電工廠管理,2005年由現任物業接管,但道路歸大有坊街道辦事處負責。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道路位于小區內,應當由物業負責維修。
道里區陽光育博苑小區內的路面翻漿更加嚴重,百余米的路面上,大大小小的坑洼有10多處。居民孫大娘告訴記者,因為去年小區的供熱管線進行了維修,路面挖開后并沒有完全回填,在過往車輛碾軋下,路面就變成了現在的樣子。
對于居民反映的很多小區道路翻漿都是由于供暖改造破挖路面后回填不實造成的,市物業供熱集團回復,供熱管線維修需要挖開小區路面的,由施工方負責回填?;靥畈粚?,造成路面塌陷的,由施工方負責維修。社區物業服務站或物業服務企業委托的管線維修項目,也遵照此規定執行。多個供熱單位的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依照慣例,供熱單位只負責驗收管線維修部分,挖開的小區內道路都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回填。按照《哈爾濱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辦法》,施工單位需向建設單位繳納3%-5%的質量保證金,2年內道路不出問題,方能將保證金返還施工單位。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專門針對小區道路的相關規定,因此有的單位參照執行《辦法》,有的單位則不執行。
對此,市民呼吁,應盡快對小區內道路的開挖和回填建立規章制度,避免施工單位挖開路面后回填敷衍了事的現象繼續出現。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