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孫敬華解釋,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現在很多人有了第二套或是第三套住宅,每到供熱季都有熱用戶對暫時無人居住的房屋申請辦理停暖手續。為進一步規范城鎮供用熱管理維護,保障供熱、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內蒙古自治區供熱條例》規定,新建建筑交付使用后第一個采暖期不得停止用熱。即第一年不能停止供暖氣,這是因為第一年需要對新建房屋進行注水供熱,以檢驗整個供熱系統能否正常運行、管網系統是否存在堵塞、損壞等缺陷,如發現問題可及時使開發建設單位整改。在新的供暖季來臨之際,我市將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對2015年首府新建交付使用建筑供暖,也就是說新建住宅不能辦理停暖事宜。
記者在采訪中得知,目前呼和浩特幾家大型供熱企業均已開始受理停暖事宜。呼和浩特富泰熱力公司受理停暖時限為:9月1日到9月30日;辦理時需攜帶身份證和房本的原件、復印件,上一采暖期采暖費的繳費發票,領取申請表填寫完畢,繳納30%的基礎熱費即可辦理停暖,不需要鄰居同意。呼和浩特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受理停暖時限為:8月15日至9月15日;辦理時需持房屋產權證或者供熱合同,另外還要提供房屋產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停供申請書、保證書和往年的繳費發票。辦理停供需繳納30%的基礎熱費,同時需征得鄰居同意。呼和浩特科林城發熱力有限公司受理停暖時限為:8月15日至9月15日,辦理時需提供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房主身份證復印件,繳納30%的基礎熱費,辦理停供不需要鄰居同意。 來源:法制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