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每平方米擬降價2.03元
新文化記者昨日在哈爾濱市發改委網站上找到了“關于召開調整居民供熱價格聽證會第二次公告”。公告顯示,哈爾濱市發改委將在9月16日召開聽證會,對取暖費價格的調整向社會征求意見。將會參加聽證會的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外,還有供熱單位和利益相關方的代表、專家學者及用熱市民,共計27人,其中用熱市民12人,接近總人數的一半。具體的調整方案是,由現行的每平方米40.35元調整為38.32元,擬降價2.03元。
調整原因:近年來煤價接連下跌
自2012年5月份以來,全國煤炭市場已連續三年波動下行。哈爾濱市發改委的公告中闡明了對于此次價格調整的動因意見是,由于受煤炭價格以及人工、水電、固定資產折舊等因素變化的綜合影響,今年的供熱綜合成本有所下降。
調研評估:確認當前供熱綜合成本為37.20元
據哈爾濱當地多年負責供熱報道的媒體從業同行介紹,在調整方案出臺前,哈爾濱市發改委對供熱企業供熱成本等因素進行了監審,對價格調整方案進行了調研和評估,確認哈市當前的供熱綜合成本為37.20元/平方米,在平衡市民用熱需求和供熱企業利益后,擬定了如上供熱價格調整方案。
對此方案,雖仍有質疑的聲音,但也有人認為雖然調整價格幅度不大,但聊勝于無,表明了當地政府對民生大事的一種積極態度。
新文化記者昨日向哈爾濱市發改委有關部門求證此事,并希望了解方案出臺前后的動因和程序時被告知,關于此次供熱價格調整的所有問題,在正式確定之前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有關新聞的發布均由哈爾濱市委市政府有關單位全權負責。
市民反應:有人認為降價幅度不大
哈爾濱市民對于這樣的調整意向反應不一。有人認為,降價幅度不大,并不能解決社會對于取暖費過高這一問題的質疑。全國低溫時間最長、氣溫最低的省會城市施行最高的取暖費標準,一度飽受哈爾濱市民詬病。調整降價,多年來被屢次提出,未有動向。2014年11月,《人民日報》曾撰文向哈爾濱提出“煤價下跌為何取暖費不降?”的問題,在當地引起不小的反響。
沈陽:著手調研供熱價格
哈爾濱擬調整供熱價格的消息一出,東北三省中取暖費標準最低的遼寧省也同樣關注此事。來自《沈陽晚報》的消息稱,在煤炭市場價格下跌的影響下,沈陽物價部門已開始著手調研供熱價格調整的可能性。沈陽市現行的取暖費標準是每平方米28元,同樣是在2008年煤炭價格大漲的背景下,由每平方米22元調整到此標準的。根據沈陽當地媒體的報道,沈陽市物價部門或將在這個采暖期結束對沈陽供熱企業煤炭實際購進價格、供熱單位成本、供熱企業煤耗等情況作出詳細的調查,在成本監審工作結束后,提出相關意見報沈陽市政府審定,向社會公開。
取暖費什么情況下能調?
新文化記者了解到,2005年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規定,當煤炭到廠價格變化超過10%后,應相應調整熱力出廠價格。統計數據顯示,環渤海地區港口平倉的熱量5500大卡市場動力煤綜合均價由2011年11月初高點853元/噸降至410~420元/噸,價格跌幅超過50%。以此為基礎,取暖費價格調整看似勢在必行。
從另一個角度看,東北三省的省會城市沈陽、長春、哈爾濱冬季氣溫和低溫時長的差別在近年來表現得并不明顯,新文化記者通過查詢三地年平均冬季氣溫發現,沈陽相對長春、哈爾濱,平均氣溫略高,低溫天氣稍短,而長春和哈爾濱,無論是氣溫還是低溫時長十分接近。長春去年冬天日平均氣溫為-13℃,而哈爾濱去年冬天日平均氣溫是-12.5℃,比長春還要高一點點。長春上一個供暖期是從2013年10月18日到2014年4月10日,哈爾濱則是從2013年10月20日到2014年4月20日,比長春多了不到10天,供暖期都是半年。
吉林省物價局
供熱情況調查與價格調整無關
在吉林省物價局網站上,“關于開展全省供熱情況調查的通知”中調查的內容包括各市州供熱企業的數量、供熱面積、供熱成本、盈虧情況等方面,通知的發布時間是2015年8月11日,通知中要求各有關單位提交報告的時間是8月25日。
新文化記者昨日向吉林省物價局相關部門求證此事時,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的調查與取暖費標準的調整并無關系,是物價部門在系統內部對全省各地供熱企業的例行調查,這樣的調查每個采暖期結束都會進行,不同的是,今年例行調查前國家發改委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而從調查回收的報告看,各地報上來的情況并不理想,“有些信息不全,有些數據比較混亂,一看就不是很清楚,需要我們進一步調查核實。”該負責人說,這也是每年例行調查中的“老毛病”。這位負責人表示:“各地的取暖費標準由各地發改委會同供熱管理單位進行評估和定價。”
長春市發改委
已經會同公用局進行調研
新文化記者隨后向長春市發改委、長春市公用局進行了求證。長春市發改委有關部門負責人說,發改委在今年上半年就開始關注煤炭市場變化、供熱企業經營狀況和供熱成本等問題,對取暖費價格是否有必要進行調整,發改委已經會同公用局進行調研。距離供暖期還有不到兩個月,能否在此之前有一個最終的結論?這位負責人表示:“變或不變都有可能,要看最后的調研情況。如果有了方案,一定會召開聽證會。”
長春市公用局的相關負責人在被問到同樣問題時表示,調研還在進行中,“價格調整的問題比較敏感,涉及經濟和民生,在沒有結論前不適宜過分關注。”他同時表示:“哈爾濱先動了起來,可能會引發東北三省的聯動。但涉及煤炭市場價格預判、能源企業和供熱企業的經營發展、老百姓的民生大事,需要科學慎重的評估和研判,作出負責任的決定。”
供熱企業和行業專家
長春調整的可能性不大
長春今冬取暖費調整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新文化記者向長春市一些供熱企業求證這一消息時獲悉,供熱企業大都沒有接到價格調整的消息和通知,但調研確有其事。
一位行業內的資深專家介紹,調研開始的時間是在6月份,長春市發改委和長春市公用局,以及第三家評估單位對長春市供熱企業上一個供暖期的運營成本賬目進行了審核,認為賬目內不應該計入供熱成本的部分剔除,賬目外漏掉的供熱成本合理計入,評估出了各供熱單位的供熱成本在每平方米25元至29元之間,結合各單位盈虧情況,目前的取暖費標準基本趨于合理。
這位專家表示,目前,長春市還沒有關于價格調整的方案出臺,而用戶已經陸續開始繳費,如果在供暖期前進行價格調整,供熱企業面臨很多實際的工作難題,比如各企業的經營指標重新核算、繳費用戶的退費等,都將影響今冬的供暖工作。因此,他認為,按照慣例,今冬,長春市取暖費標準調整的可能性不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因為2008年價格調整時,具體價格就是在10月份出臺的。
對于煤炭市場價格動蕩給供熱企業帶來的影響,吉林省宇光能源熱力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盡管煤炭市場價格走低,但是供熱企業的成本并未因此減少,包括水電價格、設備維修、管網折舊損耗、人員工資等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漲,而長春市的供熱企業總體運營情況是基本持平略有微利,個別企業還出現虧損。
供熱價格調整一定會對企業產生影響,“但是,如果市政府決定降低取暖費標準,作為供熱企業,一定會也必須服從市政府的決定,并一如既往做好供熱服務。”該負責人說。 來源:網易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