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8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黑龍江省煤炭價格與供熱價格實行聯動指導意見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近年來黑龍江省大多數地區供熱企業煤炭成本占總供熱成本的比重,參考國內部分地區的煤熱比重,綜合省內大型鍋爐房、背壓機組和大型抽凝機組3種集中供熱方式,黑龍江的煤熱比重平均在55%左右。按照省政府部署,各市、縣政府(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按照市地級權限執行)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印發關于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2200號)有關規定,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煤熱價格聯動機制具體表現如下:
當煤炭價格變化幅度達到10%時,應對熱價進行5.5%左右的調整,并兼顧其他成本的合理變化,具體年度供熱價格由市、縣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規定,召開聽證會后,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今年熱價調整,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試運行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0〕2399號)確定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2010年以前沒有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數據參照的,由市、縣政府自行測算熱價調整幅度。從2016年開始,省物價監管局每年公布上一采暖年度全省煤炭平均價格變化指數,供各地調整熱價時參考。各市、縣政府要明確要求各供熱企業嚴格控制各項成本,以利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發揮更好作用。 來源:慧聰供熱采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