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價局近日下發《關于加強供熱價格管理合理調整供熱價格的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切實加強企業供熱成本監審,剔除不合理的成本因素,合理調整供熱價格。
據悉,近年來隨著市場煤價持續下降,企業供熱燃煤成本降低,社會各界對供熱價格下調心理預期有所增強,要求下調供熱價格的呼聲很高。
吉林省物價局的通知要求,以燃煤為重點審核企業的成本變化情況,注意企業供熱成本的合理構成,剔除不合理的成本因素。必要時將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成本監審,確保成本監審結論全面真實反映供熱成本變動情況及企業經營情況,對確有降價空間的必須把供熱價格降下來,還利于民。 來源: 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