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言人稱,調整的具體標準為,自今冬取暖期開始,錦州市城區居民、非居民供熱價格分別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下調2元,調整后居民供熱價格為25元/平方米,非居民為31元/平方米。近年來錦州市煤炭價格的下降幅度,符合文件規定煤熱價格聯動條件,按規定,應該啟動價格調整程序。此次錦州市城區居民、非居民供熱價格分別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下調2元,充分考慮了錦州市供熱實際,特別是供熱企業成本及省內各市調整下降幅度。
目前,省內已經決定下調供熱價格的城市,降幅均在2元左右。為確保供熱價格調整工作的順利實施,市政府將采取以下配套政策和措施。一是對已經繳納取暖費的用戶,可采取自愿的方式,多繳納的費用可以用于抵頂明年的取暖費,也可以退還,退費時間12月1日開始;二是對尚未繳費的用戶,供暖企業延長繳費時間到11月20日,供暖單位不得因延期繳費不予開栓供暖;三是對貧困低保戶實行優惠政策,仍然按照《錦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貧困居民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錦政辦發2012124號)文件執行;四是要求各供暖單位嚴格執行供熱價格調整規定,并要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努力降低生產成本,積極克服困難,按規定如期供暖,確保供暖質量;五是市政府已責成市審計局、住建局等部門對錦州市主要供暖單位進行成本監審,核實煤炭價格變化及企業供熱經營成本情況,為今后開展煤熱價格聯動工作打下基礎。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