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廈門市鍋爐及工業窯爐整治資金補助辦法》出爐。根據《辦法》規定,高污染燃料鍋爐進行整治,最高可獲300萬元補助。
此外,此次補助與黃標車的取締補助類似,企業盡早完成鍋爐整治,取得的補助資金就越多。
整治鍋爐最高補300萬元
一個大煙囪,有時會“抹黑”一片天。高污染燃料鍋爐產生的廢氣,是清新空氣的殺手之一。《辦法》規定,高污染燃料鍋爐采取集中供熱、清潔能源替代或關停的,按照10萬元/蒸噸的標準給予補助,每個產業活動單位最高限額300萬元。
10蒸噸(不含)以上高污染燃料鍋爐及工業窯爐實施脫硫、脫硝(含低氮燃燒)、高效除塵治理的,按照污染治理項目總投入的30%給予補助,每個產業活動單位不超過200萬元。
為鼓勵企業積極開展整治,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對本辦法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按計劃完成整治并驗收合格的企業,市、區財政將給予專項資金補助,新建鍋爐不在本次補助范圍。項目申請常年受理,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
提早一年完成整治獎金最多
導報記者注意到,此次對于鍋爐整治的補助方法,類似廈門對黃標車的淘汰補助方案。相關企業越早完成鍋爐整治的,拿到的補助獎金就越多。
對提早6個月完成整治的,在基準補助的基礎上增加5%獎勵金;對提早1年以上完成整治的,在基準補助的基礎上增加10%獎勵金。整治完成時間以通過驗收日期為準。
此外,鼓勵水煤漿、成型生物質顆粒的鍋爐及工業窯爐實施脫硫、脫硝(含低氮燃燒)、高效除塵治理或集中供熱、清潔能源替代。實施脫硫、脫硝(含低氮燃燒)、高效除塵治理的,參照高污染燃料鍋爐治理補助標準,按照治理項目總投入30%給予補助;采用集中供熱、清潔能源替代的,按照8萬元/蒸噸的標準給予補助,每個產業活動單位最高限額200萬元。 來源:慧聰供熱采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