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召開聽證會調整供熱價格。其中,長春10月30日召開聽證會,擬將供熱價格由29元/平方米調整到27元/平方米。那么遼源供熱價格有無變化?供熱時間的前提后延是否會加收供熱費?日前,記者就此問題走訪了市供熱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就我市供熱價格及采暖時間作了相應說明。
該負責人表示,據市發(fā)改委《關于調整遼源市供熱銷售價格的通知》規(guī)定,“采暖供熱價格按建筑面積扣除樓道、不封閉陽臺面積計算”。我市供熱銷售價格為居民28元/平方米、非居民36.5元/平方米。
關于采暖期時間,該負責人稱,《遼源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規(guī)定,“市區(qū)規(guī)劃內采暖期自當年11月1日始至次年3月31日止,遇有氣溫異常,采暖期可提前或延后”。政府考慮民生,自2013年采暖期開始,將我市市區(qū)采暖期供暖時間調整為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止,供熱價格不變。
據該負責人介紹,影響供熱價格的主要因素為煤、水、電的價格。大唐遼源發(fā)電廠售熱價格2009年為23.5元/吉焦,為2015年27.5元/吉焦,漲幅17%;供熱煤炭價格(熱力集團購入價5000大卡到爐前)2009年為290元/噸,2015年為380元/噸,漲幅31%;電價2009年為0.775元/度,2015年為0.96元/度,漲幅23.87%;水價2009年為3.3元/噸,2015年為6.42元/噸,漲幅95%。
通過上述數據對比,雖然近兩年煤價較2011和2012年降低很多,但與2009年相比漲幅依然很大,電、水價格也有較大幅度增長,這其中還未包括人工費的增長。
另外,目前我市供熱面積為1644萬平方米。其中,大唐遼源發(fā)電廠熱電聯(lián)產集中供熱面積為1082萬平方米,占全市供熱面積的65.8%。如果大唐遼源發(fā)電廠的售熱價格不變,我市供熱價格也無法調整。
該負責人表示,自2013年起,我市在供熱價格不變的情況下,將市區(qū)采暖期天數由原來的151天增加至168天,采暖期延長17天,供熱成本約增加10%,相當于降低了供熱價格。
我市還實行彈性供暖,2014年及2015年采暖期供熱開網時間均為10月20日,提前5天為居民供暖,在惠民利民的同時,也增加了供熱企業(yè)的成本。
對于市民普遍關注的長春市熱費調整問題,該負責人解釋稱,長春市供熱費收費按建筑面積計算,我市采暖供熱價格按建筑面積扣除樓道、不封閉陽臺面積計算。以建筑面積80平方米的住宅為例,計算長春市和遼源市的供熱費:
長春市供熱費收費按建筑面積計算。供熱費為29元/平方米×80平方米=2320元。按供熱價格下調2元/平方米計算,調整價格后的供熱費為27元/平方米×80平方米=2160元。
遼源市采暖供熱價格按建筑面積扣除樓道、不封閉陽臺面積計算。根據熱力集團提供的數據,80平方米多層住宅扣除約6-8平方米,高層住宅扣除約12-16平方米。多層住宅供熱費為28元/平方米×(80-6)平方米=2072元,比長春調整熱價后的熱費低88元;高層住宅供熱費為28元/平方米×(80-12)平方米=1904元,比長春調整熱價后的熱費低256元。
通過對比可以發(fā)現(xiàn),按照我市現(xiàn)行供熱價格繳納的供熱費,比長春市下調價格后繳納的供熱費還低。 來源:吉和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