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濟南市采暖費交費標準主要包括按面積交費和按計量交費兩種方式。其中,按面積交費標準為居民用戶按套內建筑面積26.7元/平方米。而計量交費較為復雜,執行“兩部制”熱價,即基本熱價加計量熱價。基本熱價按房屋面積收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內建筑面積,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積,計量熱價按計量表裝置讀數收取。計算公式為:用熱費用=基本熱費(占供熱費的30%)+計量熱費(占供熱費的70%)。其中,基本熱費=基本熱價(元/平方米)×計費面積(平方米);計量熱費=計量熱價(元/千瓦時)×用熱量(千瓦時)。
與去年相比,今年的基本熱價無變化,但計量熱價略有下降。居民住宅基本熱價仍為每平方米8.01元,計量熱價為每千瓦時0.185元,比去年降了0.015元每千瓦時。非居民住宅基本熱價維持每平方米11.94元不變,計量熱價為每千瓦時0.28元,比去年降了0.02元每千瓦時。
供熱計量用戶應在11月30日前,按現行標準計算的全額熱費一次性交納。在供熱計量整體改造完成前,對居民用戶按照用熱量收費數額超過按供熱面積收費額的,其超過部分的收費上限不得超過10%。若用戶不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或因熱計量裝置損壞以及質量等原因造成計量數據失真,按供熱面積收費。
通知還提到,供熱企業應保證供熱質量,滿足居民用熱需求;若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用戶室溫不合格,用戶可投訴并按相關測溫、退費規定處理。 來源:濟南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