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了解到,蘭州市日前出臺2016年供熱計量工作要點規劃,蘭州市將堅持新建建筑工程建設與供熱計量設施配套同步,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與供熱計量改造同步,供熱計量設施安裝與供熱計量收費同步,全面推進供熱計量工作,力爭住宅建筑供熱計量收費比例達30%以上。
規劃要求,各供熱單位要嚴格執行供熱計量“兩部制”熱價政策,達到計量收費條件的建筑,取消按面積收費,全面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建立健全供熱計量收費檔案。
新建項目要嚴格按《供熱計量技術規程》和《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規范標準,設計、安裝、調試、驗收供熱計量裝置、室內恒溫裝置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及收費監控裝置,堅決杜絕不具備應有功能和質量得不到保障的裝置安裝使用。落實供熱單位供熱計量裝置的選購安裝權和日常運行維護、保養、計量收費責任,節能專項驗收要組織供熱單位參加,供熱單位對供熱計量裝置的采購安裝和質量有異議的項目,不予竣工驗收備案和投入使用,確保新建建筑全部達到供熱計量收費條件。 來源:中國甘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