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開始的時候,我們小區的供暖時間延遲了5天,再加上中間停暖13天左右,停暖時間加在一起的話應該在18天左右,物業卻只給退了13.5的錢,這太不合理了。”7月6日,家住黃河南路和園小區的張先生反映,熱力公司目前正在針對該小區的供暖天數不足情況進行退費,而他對“實際供暖天數”的計算深感疑惑。
“別的小區都開始供暖了,過了五天我們小區才開始,而且中間停暖時間就有13天左右。”張先生說。該小區業主孫女士告訴記者,7月4日,她去益和熱力營業廳退暖氣費,當她說小區不止停了13.5天暖氣時,營業廳人員告知孫女士,只要當天夜里24時前暖氣有溫度都算供暖正常。對于工作人員的解釋,孫女士很疑惑。
負責該小區供暖情況的安陽益和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的工作人員劉先生表示,熱力公司暖氣費用是按照“實際天數”來收取的。劉先生告訴記者,實際供暖天數是從供熱主管網接入小區供熱內網時“開閥”的那一天計算。對于該小區業主反映的停暖天數與熱力公司記錄的停暖天數不相符的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和園小區供暖期內停暖時間為13.5天。當記者問到如果夜里23時來暖氣是否也算通暖時,劉先生作出了肯定的回復。 來源:安陽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