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采暖期即將開始,今年冬天家中不需要供暖的市民,可以于9月10日之前向供熱單位遞交申請,節省供熱費用。
28日,記者從烏市供熱行辦了解到,10月10日起首府將如期開始供暖。按照《烏魯木齊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的要求,在不影響其他用戶正常用熱情況下,用熱戶可申請停止整個采暖期供熱,但應在供熱期開始前三十日向轄區供熱企業以書面形式提出(即應在每年9月10日前),并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不過,由于申請停暖的住戶所占比例很小,但為了滿足絕大部分居民住宅的取暖需求,供熱單位還是要按照所需的熱量正常供暖,所以申請停止熱擁的用熱戶還是需要繳納基礎采暖費。基本熱費的收取標準由烏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單管循環供熱的居民用戶;新建建筑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的用熱戶;以及其他可能危害相鄰用熱戶用熱安全和居民共有供熱設施運行安全的用熱戶不得申請停止用熱。 來源:亞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