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烏魯木齊市召開2016-2017年度供熱保障工作動員會,明令要求各供熱單位供暖期間嚴禁采用停暖、限暖等方式催繳熱費。
今年烏魯木齊供暖時間為10月10日至明年4月10日,自9月初首府啟動熱網注水工作以來,9月20日已完成換熱站到市民家中的二次管網注水工作。
烏魯木齊市政協(xié)副主席、市建委主任馬伊磊介紹,2016-2017年度采暖期,全市用熱面積將達到1.84億平方米,較上年度增加400多萬平方米。城市供熱是首府冬季重要的民生保障工作,各供熱單位要嚴格按照《烏魯木齊市供熱行業(yè)服務標準》公開供熱時間、服務標準、監(jiān)督電話、單位名稱等信息,及時解決供熱投訴問題,采暖期內,嚴禁采用停暖、限暖等方式催繳熱費,如有違反,相關部門要依法嚴肅追究其單位和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烏魯木齊市副市長樊新和在會上強調,各供熱單位要提前做好供熱設施檢修工作,確保采暖期前供熱設施檢修率和完好率達到100%,鍋爐設備、管網及其它設施達到安全運行條件,經專業(yè)部門檢測、校驗合格后方可運行。確保不發(fā)生大面積、長時間停暖事故。 來源: 央廣網(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