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收費標準按每天0.19元/㎡計費
據悉,2016-2017采暖期集中供熱采暖費收費標準,居民用熱按面積計費的,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注的套內建筑面積計費,收費標準按每日0.19元/㎡計費。
無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中未標明套內建筑面積的,按房屋建筑面積的90%計費。其它用熱均按建筑面積計費,收費標準為每日0.28元/㎡。
按兩部制計量收費的計費方式為,計量熱費=基本熱價×計費面積+計量熱價×用熱量。
其中,居民用熱基本熱價為6.84元/㎡?采暖季,計費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注的套內建筑面積計收。
無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中未標明套內建筑面積的,按房屋建筑面積的90%計費;計量熱價0.217元/kWh,按用戶用熱量計收。
公共建筑用熱基本熱價10.08元/㎡?采暖季,按建筑面積計收;計量熱價0.320元/kWh,按用熱量計收。
銀行、熱力公司網點、微信公眾號均可繳費
據了解,持有“城市集中供熱用戶交費卡”的用戶,可到集中供熱采暖費代收銀行(機構)設在市區的各營業網點交納2016-2017采暖期的采暖費,也可到熱力總公司及所屬各供熱分公司客服中心或經營科交費。
目前,鄭州市集中供熱采暖費代收機構為交通銀行、鄭州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信銀行、中原銀行、光大銀行和利安社區電超市、銀聯全民付自助終端。同時,可通過關注“鄭州熱力”微信公眾號,使用微信進行交費。
同時,鄭州市熱力總公司還提醒,需要發票的用戶,請持交費憑條或戶主身份證到鄭州市熱力總公司各服務網點領取。
交費卡丟失的用戶,可直接撥打熱力總公司客服電話68890222查詢卡號。查詢時請認真核對交費信息,包括戶主姓名、交費地址、交費面積及金額等。
市民用熱信息有變更9月底前需辦理相關手續
按照《鄭州市城市供熱與用熱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熱用戶需停止或者恢復用熱、變更用熱面積、變更熱用戶的,應當在當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辦理相關手續。”
存在以下四種情況的市民需要辦理相關手續。
1、新取得房屋所有權產證,需變更計費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的;
2、所購房屋為二手房,需變更用戶名、聯系方式的;
3、原登記房屋樓號、單元、樓層、方位、門牌號等信息有誤,需更正的;
4、用熱性質發生變化的。
鄭州市熱力總公司負責人提醒,用戶交費卡登記信息與實際不符時,用戶可憑戶主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熱力公司經營處(國資大廈14樓15A05室)辦理信息變更手續,或持以上證件到所屬供熱分公司確認信息,由分公司代為辦理。信息修改后即時生效,無需重復辦理。 來源:映象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