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方新報》報道,家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南湖酈舍小區6號樓的楊女士反映,盡管距離供暖結束還有一個多星期的時間,但她家的暖氣已經徹底涼了,家里有60多歲的老人和1歲多的孩子,晚上感覺特別冷。
一般來說,進入四月天氣已經轉暖,暖氣的使命快告結束,它的冷熱與否對人們的正常生活影響不大了。但今年有個特殊情況,就是突然而至的雨雪降溫,暖氣還得派上大用場。根據《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規定:供熱期內,居民用戶室內溫度應當達到18攝氏度以上。至少在4月15日前,暖氣還得供應,并保證室內溫度達標。楊女士暖氣片冰涼,就目前的天氣狀況而言,室內溫度肯定達不到要求。
熱力公司否認了提前停暖的說法,稱可能是供熱二次管網不達標、房屋外墻保溫性能差導致的供熱效果不好。可如果這些問題存在的話,說明暖氣不熱是連貫性的,在寒冬里楊女士就得挨凍,何苦進入比較暖和的春天才投訴?熱力公司現在消耗的煤炭,相比冬天減少了一半的用量。我們應該承認,不同的氣候條件下靈活調整供暖水平是正常的,否則會造成能源浪費,支出不必要的成本。可無論如何,最終使室內達到18攝氏度是個不變的硬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