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發展集中供熱,鼓勵清潔能源供熱,河北省邢臺市人大常委會近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就《邢臺市城市供熱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主要內容進行解讀和發布。
《條例》共七章四十一條,明確了節約能源、減少大氣污染,促進集中供熱事業可持續發展的立法目的。這一《條例》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條例》第四條明確提出,優先發展城市集中供熱,鼓勵利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工業余熱發展供熱事業,推廣先進、節能、環保的供熱用熱新技術、新工藝。第七條提出,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市供熱規劃預留熱源、熱網、換熱站等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或空間,并適時進行建設,以符合改善環境、節約能源和提高供熱質量的要求。第九條提出,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以外的區域,以及集中供熱管網負荷已滿區域,新建建筑或未接入集中供熱的既有建筑,應采用其他清潔能源供熱方式供熱,并逐步納入統一的集中供熱范圍。
規范供熱用熱行為,確保持續穩定供熱。《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確提出,熱源單位排放污染物的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不得以環保限制排放指標或電量指標等為由,停止或限制對外提供供熱熱源。向供熱單位供應水、電、燃氣的有關單位,應當保障供應,不得擅自中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