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進入取暖季,很多小區都已供暖,但在交取暖費時,市民發現不同小區收費標準卻不相同,有些還需要交加壓費,大家對此很不解,不知道這種收費是否合理?
記者從市城鄉建設局城鎮燃氣供熱科了解到,城市供熱分為天然氣集中供熱和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熱電聯產就是利用燃燒燃料發電的同時,產生的余熱來供應住宅的供暖集中供熱。各小區由于供暖方式不同,收費標準也不相同,按照寧發改價格〔2019〕701號文件規定,2022年—2023年度居民天然氣集中供暖價格取暖費標準暫時按照每月每平方米5.51元,按套內建筑面積計收。按照寧發改價格〔2021〕498號文件規定,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價格標準為:居民集中供熱價格制定為每月每平方米5.17元,居民集中供熱價格按套內建筑面積計收;非居民集中供熱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非居民集中供熱價格在居民集中供熱價格基礎上上浮30%(含)以內,下浮不限。具體供熱價格由供熱企業在政府指導價的范圍內同用戶協商議定,并簽訂供熱協議。非居民集中供熱價格按實際租賃或擁有產權建筑面積計收。
為保證供熱熱水循環質量,一些高層小區內設有加壓泵。高層、小高層居民集中供熱價格加收每月每平方米0.20元的二次加壓費(沒有進行二次加壓的高層、小高層建筑不得收取加壓費),即進行二次加壓的實行天然氣集中供熱的按照每月每平方米5.71元收取,屬于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的按照每月每平方米5.37元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