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王先生介紹,自己退休多年,近幾年一直在外地的子女家居住。每到供暖季,他就要回到呼和浩特辦理停暖手續,要不房子每年人不住還得多花錢。近幾年,他聽說國內一些城市出臺了報停一年,可以連續三年不用再申報的政策,那么,呼和浩特是否可以實現報停一次,第二年自動延續停暖呢?
8月19日,記者就王先生的疑問,采訪了城發供熱、富泰熱力等幾家較大的供熱企業。按照企業客服人員的說法,申請臨時停供的用戶,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城鎮供熱條例(修訂)》第三十四條規定:熱用戶需要停止用熱的,應當在供熱期開始三十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所以,根據這條規定,呼和浩特臨時停供用戶,需一年一辦理,次年沒有申請辦理臨時停供的用戶,視為正常供熱。如果人在外地,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搜索自己所在供熱企業,在微信小程序里按照要求提供不動產登記證、居民身份證、管道井照片等相關手續,供熱企業會網上自動受理,受理成功后,企業維護人員會自動上門斷供,省去用戶異地來回跑的麻煩。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太原熱力集團規定,用戶申請報停時,一次最長可報停3年,無需每年重復申請。河北省張家口市政熱力公司推出“連續報停”業務,用戶辦理報停后,下一年度如仍不用熱,無需重復申請,系統會自動延續報停狀態。山東省德州市部分用戶當年報停后,次年未交費且未辦理報停手續的視為延續報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