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項目的銷售場所、施工場所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等都必須明確地公示出建筑節能專項內容,墻體、屋面、地面(樓面)、門窗(幕墻)所采取的節能措施、供熱采暖(制冷)系統所采取的節能措施以及建筑能耗與能源利用效率等信息將一目了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建筑節能信息公示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對建筑節能必須公示的內容、范圍、方式、時限以及沒有公布的開發商的處罰措施等各方面都予以規定并公開征求意見。
統計資料顯示,在所有產業中,房地產業的資源消耗量高居第一位。在社會資源消耗中,房地產要消耗17%的淡水、25%的伐木量、40%的能源、40%的土地,并產生30%的二氧化碳和30%的不良建筑。由于缺乏環保、節約、節能的意識,在我國房地產業的資源消耗就更為巨大,其建筑能耗占全國能源消耗量的近30%。
根據《管理辦法》,新開工或銷售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以及進行節能改造的建筑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的既有民用建筑都必須進行建筑節能信息公示,公示中必須包含的內容有節能性能和節能措施等。相關信息通過在施工、銷售現場張貼,在房屋銷售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載明的方式予以公示。
《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應在合同的“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欄目,增設建筑節能專項內容,由購房者和出售者對銷售的商品房圍護結構和用能系統的建筑節能信息作出承諾性約定。
該《管理辦法》對公示時限也作出要求:建設單位在建筑工程項目正式開工后15日內,應該在施工現場按要求將節能信息進行公示;房地產開發商在領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5日內,應該在銷售現場按要求將節能信息進行公示。
對于不按規定公示的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商等,《管理辦法》還規定,最高可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建設環境友好型地產項目的理念在國外發達國家早已深入人心,在房地產業也有相應的概念及評估體系,房地產企業被國家要求嚴格遵照執行。但在我國,由于國情所限,這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有不小的差距。”
4月12日,在由凱德置地(企業專區,旗下樓盤)、中華環保聯合會等單位聯合主辦的“為明天,2008共筑綠色”活動的啟動儀式上,中華環保聯合會副秘書長李恒遠表示,隨著國家資源、土地的日益緊缺,環境污染的日益嚴重,人民群眾權益覺悟和意識的日益提高,“十一五”期間,國家標準將主要從設計階段、施工階段、驗收階段和運行階段在住宅環境規劃、人員與室內環境質量,住宅區水環境,材料與資源,能耗評估安全與人等數個方面對房地產進行界定和提出要求。每個方面擁有數項具體要求,還有詳細的評估方法和評審原則,將形成系列的綠色建筑指標體系。
住宅和城鄉建設部此次的《管理辦法》對于建筑節能等方面的要求僅僅是個開始。
李恒遠介紹說,今年,環境保護部、中華環保聯合會將根據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需要,并結合各行業的特殊性,陸續開展對各行業“環境友好”評定方法與相關指標體系的建立。
在建筑節能方面,來自較為發達地區的房地產企業顯然走在了前列。新加坡嘉德集團在華的全資子公司凱德置地在去年底就通過了ISO10004環境質量管理體系的標準認證,并嚴格遵守其母公司制定的《綠色建筑指南》,使其自身開發和管理的物業達到統一的節能環保標準。在此基礎上,凱德置地今年還推出了以“綠色、環保”為主題的年度大型公益活動——“為明天,2008共筑綠色”,將“綠色”理念從其專業的房地產領域擴展到全社會,倡導綠色的生活理念、健康環保的宜居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