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鋒線 《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將于8月1號起施行。條例規定,包括我市在內的省內各城市可對停供用戶收取“蹭熱費”;如果因供熱單位原因超過24小時溫度未達標,將退還兩倍供熱費。
條例規定,市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對停供用戶收取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但不得超過按供熱面積繳費總額的15%。按照目前的取暖費標準,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最多需交420元的“蹭熱費”。對此,很多市民表示不太能接受。
而對于這一規定,很多供熱企業表示歡迎。記者走訪市內多家供熱企業了解到,我市每年約有10%的用戶辦理停供,但這并不意味著企業的成本同比例降低。
記者從市供熱辦了解到,省供熱條例只是授權各城市可以收取“蹭熱費”,但我市是否收取如何收取,目前還未確定。另外,新條例明確規定,新建筑必須安裝供熱計量和室溫調控裝置。在這方面,今年我市在對390多萬平方米的既有建筑改造時,專門進行了供熱計量改造。首批改造工程位于中山區山屏街,共計50萬平方米。
對于問題比較集中的測溫退費方面,此次的供熱條例也做出了新的規定,其中,因供熱單位原因自被告知時起超過24小時溫度未達標的,供熱單位應按日退還雙倍供熱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