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蘭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了《蘭州市未供暖建筑供熱設施配套建設實施方案》將采取就近并網、新建熱源及天然氣壁掛爐和電采暖三種方式實施改造,居民采取天然氣壁掛爐采暖改造,每戶能夠獲得3000元的財政補貼。三種方式推進未供暖建筑熱改造...
蘭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了《蘭州市未供暖建筑供熱設施配套建設實施方案》(簡稱《方案》)。蘭州將采取就近并網、新建熱源及天然氣壁掛爐和電采暖三種方式實施改造,居民采取天然氣壁掛爐采暖改造,每戶能夠獲得3000元的財政補貼。
三種方式推進未供暖建筑熱改造
據中國供熱信息網獲悉,蘭州市將按照“先主城區,后高坪地區和城鄉結合部”的時序,因地制宜、分類施治,力爭用2至3年時間完成近郊四區1187.69萬平方米未供暖建筑(其中,框架結構建筑40.03萬平方米,磚混結構建筑777.05萬平方米,平房370.61萬平方米)的供熱設施配套建設,基本取代分散小煤爐采暖,進一步削減城區供熱燃煤消耗,不斷提升城區空氣質量。
未供暖建筑供熱設施怎樣改造?
《方案》明確,蘭州市將根據受熱對象零散分布的實際,對未供暖建筑供熱設施配套進行多舉措建設方式,包括就近并網、新建熱源及天然氣壁掛爐和電采暖三種方式。首先,凡熱電聯產供熱管網和集中連片供熱站熱網能夠覆蓋的未供暖建筑,要采取就近并網的方式解決冬季采暖問題,全面杜絕區域小煤爐采暖造成污染。其次,凡地處高坪地區以及距現有熱網較遠的未供暖建筑,要在建筑相對密集區域合理新建高效煤粉、水煤漿等清潔或準清潔能源熱源,擴大集中連片供暖覆蓋面,大幅度削減該區域冬季采暖燃煤用量和污染排放量。再次,對無法采用并網和新建熱源方式解決采暖問題的未供暖建筑,屬于天然氣管網覆蓋區域且用氣量可以滿足采暖需要的未供暖建筑,采取分戶建設天然氣壁掛爐的方式,解決冬季采暖問題。最后,天然氣無法滿足供暖需要的分散平房及小型磚混結構未供暖建筑,采取電采暖等方式解決冬季采暖問題,有效控制區域小煤爐采暖污染。
天然氣壁掛爐采暖改造每戶補貼3000元
據中國供熱信息網統計,蘭州市近郊四區共有1187.69萬平方米未供暖建筑。其中,框架結構建筑40.03萬平方米,磚混結構建筑777.05萬平方米,平房370.61萬平方米。按照規劃,蘭州市將按照“先主城區,后高坪地區和城鄉接合部”的時序,因地制宜、分類施治,力爭用2至3年時間完成未供暖建筑的供熱設施配套建設,基本取代分散小煤爐采暖,進一步削減城區供熱燃煤消耗,不斷提升城區空氣質量。據介紹,蘭州市將根據受熱對象零散分布的實際,對未供暖建筑供熱設施配套進行集中連片供熱、天然氣壁掛爐供熱等多舉措建設方式。
在籌措資金方面,將按照國家、企業和用戶共同承擔的原則,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熱源、主干管網建設資金由市、區財政籌措解決,用戶室內采暖設施建設資金由受熱用戶承擔。對新建熱源和熱網所需資金,市級財政按照40萬元/蒸噸的標準給予補助,區級財政按照10萬元/蒸噸的標準給予補助。
對采取電或天然氣壁掛爐采暖的用戶,市級財政按照2000元/戶的標準予以補貼,區級財政按照1000元/戶的標準予以補貼。對并入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和獨立熱源的用戶,對集中供熱設施基礎改造費用予以優惠。未供暖建筑中的非居住建筑(二、三、四類)室內采暖設施配套建設費用由產權單位全額承擔,熱源、熱網建設費用產權單位按40-60元/平方米的標準交納。
開辟綠色通道 實施一站式聯合審批
據悉,為加快推進蘭州市未供暖建筑供熱設施配套建設工作,蘭州市政府專門成立相關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統籌推進工作,協調審定熱源布局、用地選址、財政資金落實等重大事項。與此同時,為了方便這項工作的進行,蘭州市政府要求,由市建設局牽頭,在市政府政務大廳開辟未供暖建筑供熱設施建設審批“綠色通道”,實行“一站式”聯合審批。鼓勵和支持各類資金參與改造,探索推行供暖社會化、市場化運營。凡納入棚戶區改造計劃的建筑以及未報批有關建設手續,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未供暖建筑,不得配套建設供熱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