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兩個文件是否“沖突”
為什么對“碰口費”政府文件有禁收令,又有80元的最高限價,而熱力公司實際收取的“碰口費”又遠遠高于限價呢?看似“打架”的文件為什么就這樣出臺了呢?
首先說說什么是“碰口費”。人們通常概念中的碰口費包括入網費、開口費、管網建設費、管網材料費、熱交換站建設費等向各類用熱戶收取的費用,總之,就是為了接集中供熱用戶需要交納的費用,通常折合為每平方米的單價。
其次說說兩個看似“打架”的文件。
禁收令:
西安市物價局(2011)178號文件:本次熱價調整后,熱力企業除熱價以外,不得以入網費、開口費、支線管網建設費等名義向各類用熱戶收取其他費用。
限價令:
《西安市2014年治污減霾工作推進方案》:凡因治污減霾而需要集中供熱的用戶收取費用,其中城六區及開發區的既有小區(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每平方米80元。
釋疑
禁收令針對2007年12月1日以后買的商品房
西安市政府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2007年,根據國家規定,西安市物價局291號文件推出了商品房房價“一價清”,凡2007年12月1日以后出售的商品房,除房價外,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收取業主的天然氣初裝費、供熱管網費等費用。因此,2011年11月,省物價局在《調整我省集中供熱價格的通知》(陜價價發〔2011〕146號)中明確規范供熱企業收費行為,禁收“碰口費”。這個禁收令是針對2007年12月1日以后在購房價格中交過城市配套費的。
2013年,為推進治污減霾,加大對燃煤鍋爐的拆改力度,西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發〔2013〕52號重點推進的工作之一就是加快推進燃煤鍋爐拆改后續工作,第一條就是規范燃煤鍋爐拆改后集中供熱管網建設收費標準。具體內容為:集中供熱企業要努力降低管網建設等成本,對凡因治污減霾而需要集中供熱的單位收取費用,城六區及開發區(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80元/平方米,其他地區不得高于60元/平方米,由此造成供熱企業發生的虧損由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后,市政府酌情予以補貼。
2014年,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市政辦發〔2014〕52號對2013年的文件進行了完善和補充,具體內容將原有的凡因治污減霾而需要集中供熱的“單位”改為“用戶”,后面又補充了“城六區及開發區的新建、擴建的建設項目(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98元/平方米,其他地區新建、擴建的建設項目不得高于78元/平方米(市建委及相關開發區管委會在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時相應扣減18元/平方米供熱管網建設費)。”
為什么相隔一年,文件要做這樣的改動?西安市政府部門相關負責人說,將“單位”改為“用戶”,涉及的范圍就更大了。原來定為“單位”,是因為按照市場價測算供熱管網建設成本高于80元/平方米,考慮有單位的家屬院小區,不足部分單位可以補貼,而按照2013年的這個文件,萬國花園小區并不在文件適用范圍內,因為該小區是商業小區。為了確保該小區溫暖過冬,相關部門出面協調,業主承擔80元/平方米,不足部分由財政補貼。2014年,省物價局簡政放權,將供熱定價權下放給了市級政府,為了推動治污減霾工作,西安市政府文件將“單位”改為“用戶”,涉及自備燃煤鍋爐改造的小區均可適用“限價令”。此外明確,對之后新建、擴建的建設項目,也將供熱管網建設費從城市配套費中獨立出來收取,西安市建委及相關開發區管委會在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時應相應扣減18元/平方米供熱管網建設費。
“2014年的政府文件完善后的內容實際就是解決了目前存量和增量的問題。”西安市政府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80元限價解決的是“存量”問題,也就是2007年以前房價中沒有包含城市配套費的老舊小區改造和單位家屬院改造需要接入市政集中供熱要補交供熱管網建設費;98元限價解決的是“增量”問題,也就是以后報建的新小區需要接入市政集中供熱的,房價中城市配套費中不再交納18元。之所以要將供熱管網建設費獨立出來,也是因為隨著物價上漲,每平方米18元的供熱管網建設配套費已經遠遠不足以補償企業的發展虧損。
釋疑
萬國花園小區是2007年前建的未含供暖配套費
萬國花園建成于2007年以前,當時購房價格中并未包含供暖設施配套費,因此應該補交。
王師傅反映的單位家屬院需交“碰口費”也是同樣的問題,雖然該小區是2007年以后報建的,但由于是家屬院而非商品房,所以當時的房價中也沒有包含供暖設施配套費部分。
事例
萬國花園小區:燃煤鍋爐下崗后供暖問題一波三折
“你交了是你的事,我不交自有我的道理。”
“你們不交費,我們交了費的也用不上暖氣,憑什么?”
11月15 日,集中供暖第一天,西安市電子二路萬國花園小區的眾多業主聚集在物業公司門口,想問問什么時候可以供暖。前來詢問供暖事宜的業主之間也發生了激烈的爭執,他們爭論的焦點正是卡住該小區今冬供暖的“碰口費”問題。有的業主已于去年交納了這個費用,還有一部分業主質疑“碰口費”收得不合理,至今仍不愿意交納。“碰口費”問題沒有解決,供暖也沒有著落。
對于“碰口費”,該小區業委會主任閆師傅說,今年8月小區才成立了業委會,前不久他被叫去參與供暖會討論供暖事宜,當時他說自己“不參與、不議論、不發動”,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物業一直不配合成立業委會,業委會成立后,也沒有人給他說過小區各種費用的收支情況。但是到了供暖跟前,“碰口費”成了擺在小區業主面前最棘手的問題。他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據介紹,該小區是1993年前后報建的老商業住宅小區,原來一直是自備燃煤鍋爐供暖。2008年以前,該小區的供暖一直很平穩,那些年由于煤價相對低廉,小區自行供暖分攤下來的供暖費比市政集中供暖還便宜。2008年,煤價大幅上漲,該小區供暖費分攤測算下來漲至每月7.19元/平方米,這個價格打破了小區往日的平靜,因為前一年才4.8元/平方米。在煤價上漲自備鍋爐供暖收費矛盾異常突出的背景下,西安市物價局推行供暖價格協商備案制,矛盾雙方通過協商達到一個利益平衡點。雖然之后幾年小區仍繼續沿用自備鍋爐供暖,但是否需要接入市政集中供暖的討論隨后在小區開始升溫。
2012年由于治污減霾的需要,小區必須對燃煤鍋爐進行煙氣除塵脫硫改造,當時改造費是55萬元,費用由小區業主分三年分攤到供暖費中,可是才交了一年的分攤費用,2013年燃煤鍋爐徹底不讓燒了,小區又征集意見要接入市政集中供暖,“碰口費”又成為業主心中的糾結。
雁塔區電子城街道辦社區中心主任梁侃說,去年冬天供暖季開始前,小區物業對供暖改造事宜進行了入戶調查,當時測算的“碰口費”是每平方米115元,有71%的業主表示同意交費。后來西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出了2013年52號文件,凡因治污減霾而需要集中供熱的單位收取費用,其中城六區及開發區的既有小區(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每平方米80元。在相關部門的協調下,由政府財政補貼35元,80元由業主承擔。可是截至目前,小區還有45%的業主沒交“碰口費”。
去年冬天,在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下,也給熱力公司承諾保證完成收費工作,高新區環保局還墊付了一部分采暖費,才沒有影響該小區的供暖,但今冬催交“碰口費”又提上日程,目前小區還沒有供暖。
城南一家屬院:新房還沒交就讓交“碰口費”
王師傅住在城南某單位家屬院,最近讓他糾結的也是“碰口費”問題。他說,他們的家屬院2007年報建,但現在還沒交房。近日單位后勤通知他們交暖氣“碰口費”,測算價格是每平方米120元,他們覺得這個價格沒法接受。“省上有文件說禁收‘碰口費’,現在又有市上文件說最高收費不得超過80元,而單位又說熱力公司要收120元,這個‘碰口費’到底該不該收,有沒有標準呢?我們完全被搞糊涂了。”
對于單位名稱,王師傅不讓公布,他說,雖然大家對收費有意見,但畢竟還是想用市政集中供熱,家屬院只有五六十戶,又屬于供熱企業的末端,就擔心熱力公司到時候不給接了,畢竟經過他們小區的就只有一家熱力公司。
碰口費到底該不該收
雖然省市物價部門發文要求規范供熱企業收費,明確不得收取供熱“碰口費”,但事實上,禁收“碰口費”一直禁而不止。
有供熱企業負責人說,如果不是收取“碰口費”,城市供熱管網不可能發展這么快。他說,埋管子要支付馬路挖掘占道費,1米主干管的占道費支出就在3400元,這還不算人工和材料費,還有遷移路燈、電線桿等費用。
對于“碰口費”的建設成本,他們一直分兩部分收取,原來配套費中的18元只是分擔了一部分主管網的建設費,其實“碰口費”收的是支線管網建設費,包括小區換熱站和小區內二次網的建設成本。支線管網建設成本由熱力企業報預算,房地產開發商審核做決算,干多少算多少。
西安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收費處一位負責人介紹,西安的供熱管網建設成本與實際收費出現倒掛。按照程序,開發商交了城市配套費的小區,如果要接入市政集中供熱,需要向他們提供交費收據和與供熱公司簽的供熱協議,他們按照每平方米18元的供熱配套費,根據小區上報的面積進行核算,沒有問題的將按城建計劃向熱力企業返還。但是每平方米18元的配套費標準近十年沒變,快速發展的供熱管網建設有些跟不上。
碰口費是從哪里來的?
1 2005年,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財政廳《關于西安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行發〔2005〕90號)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按每平方米150元計征城市配套費,其中12%即每平方米18元為集中供熱設施配套費。
2 2007年,西安市物價局【2007】291號《西安市物價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商品房銷售中有關價格問題的通知》規定:商品房銷售價格“一價清”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根據商品房開發建設成本費用、市場供求狀況,在自主確定商品房銷售價格基礎上,將與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相關的各項基礎配套工程設施建設費用、代收代繳費用等一次性計入商品房銷售價格,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不得在銷售價格之外收取任何費用,或委托物業企業在交房時收取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價外費用。
3 2011年,陜西省物價局2011年64號《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規定:供電、供水、供氣、供暖等屬于購房人所有的公共設施、設備的配套建設費用,均包含在商品房銷售價格中,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向購房人另行收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
4 2011年,陜西省物價局2011年146號《陜西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集中供熱價格的通知》規定:本次熱價調整后,熱力企業除熱價以外,不得以入網費、開口費、管網建設費、管網材料費等名義向各類用熱戶收取其他費用。
5 2013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發〔2013〕52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治污減霾工作的安排意見》規定:集中供熱企業要努力降低管網建設等成本,對凡因治污減霾而需要集中供熱的單位收取費用,城六區及開發區(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80元/平方米,其他地區不得高于60元/平方米,由此造成供熱企業發生的虧損由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后,市政府酌情予以補貼。
6 2014年,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政辦發[2014]52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2014年治污減霾工作推進方案的通知》規定:繼續全面落實市政發[2013]52號文件關于規范燃煤鍋爐拆改后集中供熱管網建設收費標準的相關規定。凡因治污減霾而需要集中供熱的用戶收取費用,一律以換熱站碰口處為節點,不得區分紅線內外收費。其中城六區及開發區的既有小區(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80元/平方米,其他地區的既有小區改造項目不得高于60元/平方米;城六區及開發區的新建、擴建的建設項目(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98元/平方米,其他地區新建、擴建的建設項目不得高于78元/平方米(市建委及相關開發區管委會在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時相應扣減18元/平方米供熱管網建設費)。
華商報記者 張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