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苠仁藥業看到,該企業位于包頭市九原區,占地76多畝,建筑面積1200多平方米。走進廠房內,工人們穿著厚厚的棉著,靠生火爐子取暖來工作;在辦公樓里,因沒暖氣,為應對嚴冬,該公司在11月中旬不得不新購了11臺空調來提升室溫,未安裝空調的辦公室冷得讓人瑟瑟發抖。
據了解,包頭市今年為整治大氣污染,拆除了很多燃煤鍋爐。苠仁藥業等多家企業原本由九原區的燃煤鍋爐供熱,今年改由當地的包頭市華融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華融熱力)接管集中供熱。
按照《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包頭市主城區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并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即第89號文件規定,燃煤鍋爐拆除后,對于企業用戶并入集中管網的,一次管網和二次管網改造及配套費由政府補貼30元/平方米,產權單位承擔40元/平方米。因為苠仁藥業等多家企業位于包頭市新都市區內,這些企業已被列入拆遷范圍,按照包頭市九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8月26日下發的文件要求,對于新都市區內近兩年內要進行拆遷的企業,原則上不得收取供熱入網配套費。
據苠仁藥業董事長張習民介紹,企業雖被列入拆遷范圍,但沒有被拆遷還在正常生產,當他們去華融熱力交納熱費時,被告知要簽訂一份由供熱企業起草的《協議書》,而《協議書》中存在著明顯的“霸王條款”,其中規定:由政府部門承擔的30元/平方米給供熱企業的管網配套補貼,涉及苠仁藥業約3.8萬元,苠仁藥業應協助供熱企業向政府部門催要該筆費用,必須于供熱前全部支付供熱企業,否則供熱企業有權不予供暖且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苠仁藥業在2016年8月31日前規劃拆除而未拆除,由產權單位承擔的40元/平方米的管網配套費,必須得向供熱企業支付,否則供熱企業有權不予供暖且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熱用戶與供熱企業是平等的主體,熱是商品,一方交費,另一方供熱,天經地義”,張習民說,然而供熱企業卻拿著其自己起草的《協議書》,要求用戶去向政府催要管網補貼,這不是讓我們幫著供熱企業去要挾政府嗎?這是對政府最大的不信任;同時對于企業該承擔的管網配套費,政府讓交多少我們就交多少,況且現在企業面臨拆遷,政府相關部門又明文規定不讓收取,而兩年之后是否還收取、何時收取,我們聽政府的,企業要強行在明年8月31日后收取沒道理,而且政府也沒有規定兩年之內何時能拆遷完。
記者就此事也采訪到了華融熱力經營管理部經理婁奇,他認為,雙方并沒有正式簽訂供熱協議,雙方也不存在必須供熱的權利和義務;他們只是讓用戶協助供熱企業向政府催要補貼,用戶有義務配合;對于企業用戶應交納的40元/平方米的管網配套費,他們是按照包頭市政府89號文件規定進行收取,兩年之后如企業未被拆除應當支付,這主要是出于企業的自身利益考慮。
因為不簽訂供熱《協議書》,就拒絕供暖,苠仁藥業決定用法律來維權。他們首先把今冬的供暖費合計3.3萬多元,于11月3日提交到了包頭市天信律師公證處進行了提存證明,并讓公證處通知供熱企業提取,但也遭到拒收。之后,他們又來到包頭市信訪局投拆,經信訪工作人員與供熱企業多次交涉,也無終而果。
如今兩個多月過去了,苠仁藥業50多名員工還生活在冰冷的“世界”中,企業經營因沒暖氣也受到重大影響。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苠仁藥業將供熱企業告上法庭,要求供熱企業履行供熱義務,并索賠因拒絕供熱,導致企業不得已購置大量取暖設備而造成的損失8萬多元。
12月29日一審庭審結束后,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法院負責審理該案的審判長說:“供熱企業現在日子都不好過,要求用戶協助催要供熱補貼,約束企業用戶要求兩年之后交納管網配套費也是可以理解的,這個案子不好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