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日報、沈陽網訊(記者 彭躍東)3月2日,市供熱辦通報2月份全市供熱運行情況。沈陽元發供暖服務有限公司(5.87‰)、沈陽民安物業有限責任公司(2.5‰)、沈陽環佳地源熱泵運行管理有限公司(1.70‰)、沈陽鼎康供暖有限公司(1.29‰)、沈陽市遼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1.27‰)等5家供熱單位因問題比較突出、用戶投訴率較高被通報。
記者注意到,1月份,沈陽元發供暖服務有限公司和沈陽民安物業有限責任公司也曾上全市供熱“黑榜”。對此,市房產局負責人表示,為規范供熱企業的經營服務,沈陽在本年度采暖期建立了供熱企業失信行為的聯動懲戒機制,把進入“黑榜”的供熱企業納入到失信企業名單當中,將在全市信用平臺進行公示,由政府多部門聯動懲戒,限制企業未來經營活動當中的諸多行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供熱企業“屢教不改”的行為,根據《沈陽市民用建筑供熱用熱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不按照規定供熱,情節嚴重的”由市供熱管理機構吊銷經營許可證或利用“拆小并大”、應急接管等手段,有條件地將這樣的供熱企業清除出供熱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