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記者在市供熱管理辦公室了解到,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市供熱期延長,具體延長時間視天氣情況而定。
據市供熱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宋少清說,正常本供熱期應該從去年10月25日開始,但考慮到當時氣溫較低,所以提前了5天供熱。本供熱期共處理投訴案件4000余件,投訴件數基本與去年持平,但前期鐵路的10個鍋爐房歸入集中供熱,調試期間,這10個鍋爐房的投訴案件較多。“總體來說,今年的供熱效果明顯好于往年,主要原因歸功于‘暖房子’工程的施工、供熱前期部分供熱管線的改造、監管力度的加強、設置應急預案、拓寬供熱投訴渠道等。”宋少清說,按照規定,從去年10月25日正式供熱算起,4月8日已達到規定供熱期要求的166天,但考慮到這段時間氣溫變化無常,室內外溫差較大的問題,按照市政府要求將供熱期延長,具體延長時間視天氣情況而定。
“延長供熱期這段時間,我們將加強監管力度,嚴格要求供熱企業按照市政府規定時間停熱,并要求供熱企業排查本供熱期內出現不熱的問題,將其列入改造計劃,保證下個供熱期正常供熱。”宋少清說,此外,還要求供熱企業加強服務,供熱投訴電話要保持通暢,解答百姓供熱后期遇到的問題,受理供熱退費的相關事宜。
“市民如果遇到與供熱有關的問題,可致電所屬供熱企業咨詢,或撥打市供熱管理辦公室電話64805229反映。”宋少清說。(江城晚報記者/矯豐竹 編輯/王曉杰)來源: 松花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