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擬定的《貴陽市區域性集中供熱用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向市民征求意見。貴陽市將按照“區域集中、新區先行、熱源多元、市場運作、規范管理”的原則,逐步推進城市區域性集中供熱。
該辦法規定,將在城市綜合體、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新區和國家機關辦公、醫院、學校、托幼機構等建筑以及20萬平方米以上大型住宅小區,重點規劃集中供熱,其他住宅小區逐步發展。
新建建筑配套建設供熱設施的,應當嚴格執行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滿足節能降耗、溫度可控、分戶計量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和交付使用。既有建筑可以按照自愿自費原則逐步改造建設供熱設施。
供熱企業收取熱費的方式,應按照供用熱合同約定執行,可按熱量計量表計收,也可按建筑面積計收。同一個供熱區域原則上實行一種計收方式。
根據規定,供熱企業不按照有關標準、規范進行供熱的,或擅自停業、歇業的,或不履行供熱設施養護、維修和更新義務危及公共安全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供熱企業擅自調整供熱服務收費標準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處罰。
辦法中明確禁止新建使用燃煤、重油等高能耗、高污染的供熱項目。
即日起至5月13日前,市民若有意見、建議,可通過傳真(0851—87989297、0851—85828023)、電話(0851—87989949、85827937)或郵件(75188626@qq.com)向貴陽市政府法制局反映。 來源:貴州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