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牡丹江市市物價監督管理局在接到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我省煤炭價格與供熱價格實行聯動指導意見》文件后,立即形成落實意見,向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匯報。市委、市政府批準啟動供熱價格調整程序,并要求于供暖期完成供熱價格調整。
據了解,按照牡丹江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物價監督管理局于9月12日在日報、晨報、電視、網站等媒體發布公告,向社會公開召集消費者、經營者、政府有關部門等聽證代表,按照聽證辦法程序要求,于10月12日召開市區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廣泛征求社會各屆意見。
據悉,市物價監督管理局已于8月中旬前完成了熱電聯產、區域鍋爐、分散鍋爐供熱價格的成本監審。供熱價格成本監審工作歷時二個月,由人大、政協、行風監督員等組成專家組,采取招標的形式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按照法定程序對占市區供熱面積90%以上的供熱企業成本情況進行了監審。
目前,市物價監督管理局會同建設、財政兩部門,正在陸續召開供熱企業、消費者代表、政府相關部門等不同層面的座談會。9月16日召開了熱電聯產供熱企業的座談會,9月17日召開了區域鍋爐供熱企業座談會,9月18日召開了分散鍋爐供熱企業座談會。
9月26日將根據報名選出的聽證會代表,發布調整供熱價格聽證會公告。10月9日召開消費者代表座談會,10月10日召開利益相關方代表座談會,10月12日正式召開市區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當天形成聽證報告后上報市政府。 來源:東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