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快報訊,在今年供暖期,銀川市將對大型供熱企業下達供熱計量收費任務,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新建建筑和實施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的區域需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對拒不推行供熱計量或遲緩推行計量收費的供熱企業,取消任何獎勵資格及各項補貼和優惠政策,并不得申報銀川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項目,并對其負責人將依法嚴肅處理。對于新建建筑、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及2007年10月以后的補裝建筑全部實行按實際熱量計價收費方式。熱計量收費嚴格執行銀川市物價局確定的熱計量收費標準,實行“兩部制”熱價,基礎熱價與計量熱價比例為30%與70%。取消“多退少不補”規定,真正實現“用多少熱交多少費”,進一步提高行為節能的積極性。同時,對于具備供熱收費條件,拒不按熱計量收費的,用戶可按建筑面積收費價格的85%繳納采暖費。
據制冷快報了解,所謂收費標準“兩部制”熱費,也就是熱用戶熱費=基本熱費+計量熱費。基本熱費=現行熱價×5(月)×50%×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計量熱費=計量熱價×耗熱量,耗量按裝置讀數計算,居民住宅為0.085元/千瓦時,非住宅為0.125元/千瓦時。按照銀川市《供熱管理條例》的要求,熱用戶可一次性按建筑面積交本年度采暖費,采暖期結束時按實際用熱量進行結算,也可在11月底前交清基本熱費,剩余熱費可按熱量表的讀數按月收取計量熱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