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中午,記者趕到錫林南路廣電小區,在一位業主家里摸了摸進水管和回水管,沒有溫度。在其臥室看到,地上放了臺電暖器。“隨著外面天氣變冷,家里也變得很冷,我們大人沒什么,但是孩子受不了,希望小區鍋爐房能盡快恢復供暖。”該業主說。
記者在小區大門口看到了停暖通知,內容為“因本小區4#樓7單元欠費嚴重造成無法正常供暖,現給予停暖,望別的單元未交費用戶抓緊繳費,以免造成停暖。鍋爐房 2014年12月5日”。而張貼在單元門上的停暖通知上則寫著“因單元欠費嚴重造成無法正常供暖,現給予停暖,已繳費用戶請到鍋爐房進行退費,停暖造成一切后果住戶自負。鍋爐房 2014年12月5日”。
隨后,記者來到該小區的鍋爐房了解情況。據鍋爐房馬姓工作人員講:“我們一兩天就會供暖,這也是無奈之舉。4號樓七單元共有12戶,6戶交了取暖費,另外6戶沒有交,沒交取暖費的6戶居民共欠22966元。工作人員上門催繳,他們就說沒錢,一直拖欠。”
馬姓工作人員給記者拿出了一本“暖氣費欠費情況統計表”,該統計表顯示,在廣電小區4號樓七單元未交費的6戶里,有一戶從2007年開始就沒有交納過取暖費,所欠費用已經超過了10000元。基本上每個單元都有欠費的住戶,少則幾千、多則上萬。
提到什么時候恢復供暖,馬姓工作人員稱:“這一兩天就會恢復,主要是警示那些欠費居民,他們不交費會使整個單元受到牽連。”
昨日,記者再一次來到錫林南路廣電小區。從業主那里了解到,12月13日鍋爐房就已經恢復供暖了。記者從鍋爐房馬姓工作人員處了解到,4號樓七單元未交納取暖費的6戶里,已經有5戶交了取暖費,欠費超過10000元的那戶人家始終沒有交納取暖費。
就此事該如何處理,記者咨詢了呼和浩特市供熱辦。據供熱辦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用戶逾期未交納熱費的,應當按下列規定處理:(一)供熱單位可以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所欠熱費總額的千分之五按日加收滯納金;(二)逾期三十日未交納熱費的用戶,供熱單位報供熱監管部門批準后,可以采取措施對其停止供熱,但不得損害其他用戶的用熱權益;(三)逾期超過三個月未交納熱費的用戶,供熱單位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四)歷年拖欠熱費的用戶必須同供熱單位簽訂補交協議,按期償還所欠熱費。供熱單位不得以清欠歷年欠費和部分用戶未交費為由,拒收當年熱費、拒絕供熱或者降低供熱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