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雨
來自昨日《呼和浩特晚報》04版上的兩則消息說,因為興華小區10個單元中部分業主不交采暖費,導致這個小區其他7個單元的居民跟著挨凍。而因為一家賓館擅自安裝循環泵,導致與其緊挨著的如意小區C區14號樓的居民家暖氣不熱。
暖是商品,用暖必須交費,這個道理誰都懂。但是,懂得這個道理并不意味著就去按部就班地交費,從而心安理得地享受有“暖”的愜意。暖氣是由供熱公司提供的,居民花錢從供熱公司買暖就可以了。原本就這么個簡單的關系,現在卻變得越來越復雜難纏,而且雙方矛盾重重,有時候甚至劍拔弩張,火藥味兒十足。為什么雙方會產生矛盾呢?筆者一直覺得,一些人惡意拖欠采暖費帶來的負面影響是很大的原因。在我們身邊總有這么一些人,極端的自私自利,一切以自我為中心,好多時候得了便宜還賣乖,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老賴”。明明家里的暖氣達標了,還總嚷嚷暖氣不熱,找各種借口拖欠或者干脆不交采暖費。有時還煽動不明真相的居民鬧事,達到渾水摸魚的目的。
筆者認為,對付這些“老賴”的人或單位,必須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從嚴懲處。否則,讓大多數居民跟著他們受凍,無論如何也是說不過去的,因為供暖那些事兒都是事關居民的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