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執法總隊會同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供熱辦組成執法組(以下簡稱執法組),對該市供熱計量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聯合執法檢查。這是自《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施行以來,該市首次針對應當實行供熱計量收費的新建民用建筑開展執法檢查。
當天,執法組重點檢查了供熱單位是否與用戶簽訂按照供熱計量收費的供用熱合同,是否向居民發放了室溫控制器,供熱單位集控中心和居民樓樓棟熱量表上是否有供暖工作的起始數據以及供熱計量裝置與調控系統有無損壞,是否建立了巡檢、維護制度等內容。對個別存在的熱量表起始數據不全等問題,執法組當場進行告知,并責令改正。根據《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經驗收交付后,供熱單位不實行供熱計量的,城管執法部門責令供熱單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處3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