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依據《電力安全監管約談辦法》,華北能源監管局就內蒙古京能盛樂熱電有限公司卸煤溝“1·1”人身事故,對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下屬內蒙古京能盛樂熱電有限公司進行監管約談。
會上,華北能源監管局對1月1日內蒙古京能盛樂熱電有限公司卸煤溝“1·1”人身事故情況進行了質詢,指出內蒙古京能盛樂熱電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產日常管理缺位、隱患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外包工程管理粗放等問題,并提出三點整改要求,明確了整改時限。內蒙古京能盛樂熱電有限公司對 “1·1”人身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問題進行了深刻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