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省兩會上,省人大代表王慶革,省政協委員吳河勇、姜萬春提交了有關推行綠色節能建筑的提案和建議。
省人大代表王慶革認為,對既有建筑進行綠色節能改造,可從源頭上減少能源的消耗,采用燃氣鍋爐或太陽能替代燃煤鍋爐,采用單棟的供暖方式,在不增加居民熱費的同時,通過改變供熱模式最大化地減輕環境污染。王慶革建議,改造資金可利用政府提倡的ppp模式,利用融資平臺,采用多渠道融資方式,引用社會資本,有規劃、有步驟地推進我省老城區改造的進程。
省政協委員吳河勇、姜萬春建議,我省應編制《城市建筑綠色節能工作計劃》,普查分類既有建筑,對需要實施綠色節能改造的建筑分類分批作出具體安排。并根據我省氣候特點,進一步深化細化城市新建建筑在規劃、立項、審批、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驗收、質檢、銷售、物業、保養等環節執行綠色節能的標準,使建筑綠色節能工作有法可依。制定、出臺建筑綠色節能和可循環、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激勵政策,設立建筑綠色節能專項推廣和補貼資金,以推動建筑綠色節能技術高效、環保、可循環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綠色節能減排技術的研發推廣,推動綠色節能建筑示范工程建設。
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省政府在2013年發布實施了綠色建筑實施方案,計劃在2014至2015年完成綠色建筑800萬平方米的總體目標。目前,我省已有12個項目182萬平方米建筑獲得國家綠色建筑設計標識,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的建筑達到524萬平方米,實現了我省綠色建筑工作的起步。








